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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2025年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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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官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了2025年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博士后工作总体安排和有关省(区、市)、部门和设站单位申报情况,2025年共安排45个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统一组织实施,相关设站单位具体承办。
二、有关省(区、市)、部门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计划,缜密组织,扎实做好学术交流活动各项筹办工作,动员组织相关领域博士后研究人员和专家积极参与交流研讨,确保取得成效。
三、为加强对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各承办单位可提前将活动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中国博士后微信公众号将对有关信息予以推送。
四、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列入2025年计划的每个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资助5万元,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拨付。不足部分请有关省(区、市)、部门和设站单位给予补助。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与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活动组织、论文审阅编辑、参与人员食宿交通、专家讲课费等)。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筹办工作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五、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各个学术交流活动须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请各承办单位于活动举办后一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活动总结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内容包括:
(一)总结报告。全面反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实施、论文征稿、人员参与、专家讲座、学术讨论、产生成果等情况。要求文字翔实,数据准确,字数3000字以内。
(二)宣传资料。相关高清照片和短视频,包括活动现场全景照片、知名专家主题演讲、分论坛情况照片、活动视频等,照片、视频需提供高清文件并附简短说明。同时提供200字左右学术交流活动简介。
(三)经费使用情况(附件2)。
联系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王怡文
电话:(010)82387704
E-mail:jijinchu@126.com
附件:1.2025年度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pdf
2.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经费使用情况.doc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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