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关于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公告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以下简称福建研究院,设在福建省科协)是中国工程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公益性、咨询性学术研究机构,是省院共建的工程科技高端智库。现将福建研究院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分为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重点咨询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一)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针对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项目,项目经费100-200万元。
(二)重点咨询研究项目。针对福建工程科技重点领域及行业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咨询研究项目,项目经费50-100万元。
项目经费由中国工程院和福建省共同承担,个别重大项目(见附件1)为平行立项项目,可分别支持两个研发水平相当、技术路线不同、实施方案可行的研究团队单独立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同一申请人申报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的数量不超过1项,承担福建研究院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或有逾期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请人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专业能力从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研究工作。
(二)重大和重点项目需设立若干子课题,并明确子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由本专业领域的两院院士担任。
(三)项目研究团队应由本专业领域院士专家组成,重大项目不少于5位两院院士,重点项目不少于3位两院院士,并吸纳福建省内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加。
(四)项目(子课题)依托单位一般应为项目申请人(课题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经中国工程院批准的兼职单位或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确因工作需要,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行业研究院(中心)的依托单位可作为项目(子课题)依托单位。
三、填报要求
(一)申请书填报参照《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详见https://zxyj.cae.cn/manage)以及福建研究院有关管理办法,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预期成果和项目绩效指标,并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项目申请人(含子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提交至福建研究院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有关事项
为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项目组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项目立项后,项目组需1个月内向福建研究院提交开题报告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在福州召开开题会。福建研究院将邀请省直相关部门代表参会。
(二)项目研究期间,项目组应组织院士专家来闽开展若干场调研,实地了解福建省有关情况。原则上须结合研究内容,针对福建创新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难题,提交若干份报送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院士专家建议。
(三)项目研究期满后,项目组应及时将结题报告交由福建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评议,并按照评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结题评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出席福建研究院组织的项目评审会。项目结题后研究报告将由福建研究院集中汇编,供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决策参考。项目组可结合研究成果推动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大工程在福建落地实施。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7:30,以收到申请书书面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福建研究院办公室:郭兆楚、邱韵洁、钟韬
电话:0591-87316003、87313676、86323726、18050135356
邮箱:fjyjyxmz@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清和楼309(邮编:350001)
附件:
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立项申请书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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