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与北京大学出版社共同发布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成果《中国式现代化慈善事业的制度体系研究》。
《中国式现代化慈善事业的制度体系研究》系统梳理了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发展历程,指出我国已构建起集领导、法律、协同、动员、监督制度于一体的慈善事业制度体系。
在领导制度层面,形成了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有机统一的治理格局,党组织在慈善组织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强化。
法律制度层面,以《民法典》和《慈善法》为基础,相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为支撑的多层次法律体系基本成型。
协同制度层面,党政协同、央地协同、政社协同机制逐步健全,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等地方实践创新,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了有益经验。
监督制度层面,国家机关监督、组织化社会力量监督、个体化社会力量监督相互补充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动员制度层面,国家机关动员、社会组织动员、公众自发参与的多元动员格局逐步形成,全社会慈善参与热情持续提升。
《中国式现代化慈善事业的制度体系研究》。图片由上海交通大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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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我国慈善制度体系仍存在的问题,《中国式现代化慈善事业的制度体系研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
一是构建一核多元的领导制度,通过净化生态与个体吸纳、激活思想引领功能、强化组织党建提升领导效能。
二是构建复合型法律制度,确保《慈善法》及其配套制度体系的完整性,推动社会组织专门立法,并优化支持性政策体系。
三是建立以政带社的协同制度,明确“党引政从”的党政协同模式,通过建立慈善委员会优化央地协同,培育慈善行业组织强化政社协同。
四是创新表彰型动员制度,通过优化荣誉表彰体系、打造典范评选机制、培育慈善文化,推动全民慈善参与。
五是建设数字化监督制度,搭建国家层面数字化监督系统,提升组织化社会监督合法性,运用数字技术构建全民监督格局。
整体而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慈善事业制度体系的发展将聚焦法治化、数字化、全民化三大方向。法治化是慈善事业规范运行的根本保障,数字化是提升慈善治理效能的关键支撑,全民化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核心动力。目前,多地已开展相关实践探索,部分省市的慈善数字平台、社区慈善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为全国层面制度体系优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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