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正式实施。该法律与博士生有密切的关系,博士生们不妨读一读,了解一下关于博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陈洪捷。作者供图
我国目前有14亿人口,但2024年只有14万人有机会攻读博士学位。在14亿人口中,获得博士学位的人不到0.01%。这两个数字告诉我们,博士生是一个万里挑一的尖子群体。你们每一个人都有理由感到自豪,同时更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
按照《学位法》的表述,国家举办博士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能够在学术研究(或在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的人才。所谓创新性成果,就是学术创新、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就是推进人类知识的进步。这是对博士生的基本要求。
我国目前60多万名在读的博士生中,不知有多少人严肃地思考过这一要求,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
根据笔者的判断,估计有1/3的博士生没有真正领悟博士生应有的含义,也没有真正的学术追求,只是由于种种非学术的原因随波逐流地进入博士生行列。有不少人对博士学位证书的兴趣远远大于对所学习和所研究内容的兴趣。对于这种博士生,笔者只能说,希望你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做一名说得过去的博士生,虽然你们注定对学术无所贡献,但只要在博士学业中有所收获和提高,也算没有辜负“博士”这一头衔。
笔者最关心的是另外2/3的博士生,这些是具有学术追求的博士生。你们才是真正的博士生,你们是中国学术的未来,是中国科学创新的希望,学术创新是你们责无旁贷的使命。
你们不能因为别的同学没有学术追求而放弃自己的学术追求,而应该坚定自己的学术信念。没有坚定的学术信念,就不可能有学术上的创新。
你们不能因为周围的学术环境不好而降低对自己的学术要求,而应当用最高的学术标准要求自己。高远的追求是学术创新的根本动力。
你们不能因为不尽合理的评估制度而把完成评估指标视为自身目标,应当有超越指标的胆量。整天围着指标转会让你们忘记学术创新的使命。
你们不能让日常的琐事过分侵占读博的宝贵时光,而要力争把全部精力投入研究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投入,不可能有学术上的创新。
博士生们,值此生命中最好的年华,你们有四年属于自己的时光,可以专心从事学术研究。而且,前有导师引领,后有国家在物质上给予支持,这是何等的幸运!对于这种幸运,最好的回报就是施展自己的才华,投入知识的探索之旅,在学术上有所建树、有所创新。一篇优秀的博士论文不应是你们毕业证书所需的一份文件,而应该是个人学术才华和学术创新的见证。
你们应该明白,“读博”看似只是个人的事,其实这是大学和国家共同支撑的社会事业。为此,导师们付出心血,大学付出努力,国家付出投入,目的无非是让你们作出有价值的学术贡献,让你们变得更优秀。
也许你们有一万个理由抱怨,抱怨你们的导师,抱怨你们的大学,抱怨你们的学院,抱怨经费不足,抱怨设备不佳,抱怨就业前景不好……但这些都不能构成你们放弃远大学术志向的理由,也不能构成你们不严肃对待学术的理由,更不能构成你们无视学术规则的理由。学术创新不仅需要智力,也需要克服种种困难的能力,需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各位博士生,你们一旦走上读博的道路,就意味着接受了学术创新的承诺。不管所处的环境如何,无论遇到何种困难,你们都没有理由不去追求创新。不要以为这是高调的说教,其实这是《学位法》给你们画出的基线。达不到这一要求,严格说来,你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博士生。(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博士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科学报、科学网、科学新闻杂志”的所有作品,网站转载,请在正文上方注明来源和作者,且不得对内容作实质性改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转载请联系授权。邮箱:shouquan@stime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