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3/6/8 20:08:32
选择字号:
教育部公示黑龙江东方学院举办者变更情况

 

关于黑龙江东方学院举办者变更的公示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黑龙江东方学院举办者由“孟新、尚鹤翔、刘式勤、周长源”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6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  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6781

电子邮箱:mbjygl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3年6月8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大规模基因研究重绘开花植物的生命之树 彭慧胜院士团队把“充电宝”做成衣服
缓解肠易激综合征  饮食比服药更有效 银河系发现巨大黑洞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