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年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长江经济带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2018年,《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实施。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19日介绍,经过3年攻坚,长江生态环境发生了转折性变化,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尽管长江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同时,一些地方湿地萎缩,水生态系统失衡,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亟须突破。总体看,长江保护修复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任务依然艰巨。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把长江保护修复列入八大标志性战役,要求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新《方案》提出四大攻坚任务。在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要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强化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加强磷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锰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在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方面,要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扎实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等。在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程度方面 ,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等。在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管控格局方面,要推动全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等。
水生态质量的评价较为复杂。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要科学构建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出台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办法,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
该负责人说,2021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聚焦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失衡、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突出问题,兼顾各地特点,构建了以“水生态系统健康”指标为核心的水生态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为构建水生态考核机制奠定基础。2022年,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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