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晨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2/11/26 10: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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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双碳”目标:推进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

 

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与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发力点,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准确理解林业碳汇内涵,探寻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对于各地探索林业碳汇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国科学报》采访了南京林业大学教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教学名师彭红军。

林业碳汇:经济、安全、有效

《中国科学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林业碳汇日益受到大家关注。请您通俗地解释一下什么是林业碳汇?相比其他的碳减排手段,林业碳汇有何优势?

彭红军:森林具有自然固碳的能力,可以充分发挥它的碳汇作用,来抵消生产生活不可避免的碳排放。林业碳汇就是指通过造林和再造林、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清除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推进,工业技术减排空间会持续压缩,减排成本会不断增高,而林业碳汇则具有成本低、易施行,兼具其他生态效益等显著特点。森林吸收固定的碳大部分储存在林木生物质中,具有储存时间长、年均累积速率大等明显优势。而且,林木收获后的木产品也可以长时间储存碳,这相对于农田、草地、荒漠和湿地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所以,林业碳汇是目前最为经济、安全、有效的固碳增汇手段之一。

《中国科学报》:近年来,我国多地先行先试,推进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在您看来,林业碳汇产品生态价值实现主要有哪些路径?

彭红军:林业碳汇产品作为森林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产品之一,其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也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探索。解决林业碳汇产品的价值转换的问题,既要考虑政府在制度设计、引领社会氛围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主要有政府生态补偿、林业碳汇金融、林业碳汇产业化三个方面。

林业碳汇产品如何实现生态价值

《中国科学报》:您能否谈谈政府生态补偿是如何推动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

彭红军:政府生态补偿路径就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等方式实现林业碳汇产品的价值。我们可以看到全社会都在享受林业碳汇固碳释氧的功能,但是维护碳汇的成本却主要由农户来承担。所以,亟需政府发挥职能,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偿,将林业碳汇的外部性价值转化为对生态保护的财政激励。

我国现有的中央财政补贴为“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地方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也是碳汇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的重要补充,今年7月份四川省出台了我国首个省级林业碳汇补贴方案,计划对林业碳汇项目通过国际国内碳信用市场主管机构注册的试点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0 万~100万元奖励,一定程度上会提高林农碳汇营林的积极性。

《中国科学报》:林业碳汇产品如何通过产业化路径实现生态价值?我国在这方面是否有成功实施的案例?

彭红军:森林资源所提供的生态基底向以林业碳汇为核心的产业导入提供了前提,通过布局产业—资源结构,发展“林业碳汇产业+”的方式,能够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生态生产与经济生产的有机统一,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容小觑。

具体来看,可以通过林业碳汇+高附加值农林产品或林业碳汇+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将林业碳汇生态价值转移到农产品、旅游产品、康养产品中,并通过该类产品的销售间接实现林业碳汇的价值。

我国在此方面已有所实践,如福建永安市在实施森林碳汇管理项目的同时,还积极支持参加碳汇林项目的林农开展多种经营,像在林下种植名贵药材、从事贡鸡养殖等,最大限度地帮助林农实现了增收;宁夏红寺堡区实施的“康养利用”“以林换碳”项目,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的方式,形成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碳汇林,并开展休闲采摘、森林文娱等非木质资源经营利用新兴产业。

林业碳汇价值实现的发力点

《中国科学报》:在林业碳汇价值实现目标的推进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在您看来今后我国在这方面有哪些发力点?

彭红军:我国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正不断得到丰富,但受制于各种原因,很多价值实现路径仍停留于试点与探索层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可以发力。

一是现行林业方面的政府生态补偿忽视了林业碳汇的生态效益,并且以纵向补偿为主,中央政府财政压力大。

二是林业碳汇交易缺乏全国性的渠道。目前由于CCER暂停等原因,林业碳汇全国性交易受阻。

三是林业碳汇金融工具实施种类单一,金融机构参与林业碳汇金融业务的意愿不强。

四是林业碳汇产业化进程缓慢。目前我国林业碳汇产业尚存在产业链不完整、产品整体附加值低、集约化经营程度低、区域特色缺乏、科技支持薄弱等问题。

五是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欠缺,例如林业碳汇的使用、管护和享有收益的主客体目前尚未从法律层面进行界定,碳汇价值核算方法和技术规范也不统一。

《中国科学报》:针对您上面提出的五个发力点,您觉得应该如何具体实施呢?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建议呢?

彭红军:一要完善林业碳汇生态补偿制度。建议拓宽森林生态补偿的范围及层次,对林业碳汇设立专项补偿资金;同时要健全不同地区间的横向补偿机制,重点是要完善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林业碳汇产品消费区对碳汇生产区的横向补偿。

二要推进林业碳汇纳入国家统一的碳市场交易。尽快完善交易规则编制、天然林方法学开发等顶层设计工作,适时重启CCER市场,推进林业碳汇进入碳交易市场;适当提高林业碳汇参与碳市场的抵消比例和碳汇价格;当然我国也要积极参与制定碳汇交易的国际标准,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三要从实践层面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建议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成立林业碳汇专项基金等多种金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林业碳汇领域;同时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林业碳汇领域建立合作,增强林产业融资力度;另外,可以对开展林业碳汇金融业务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金融机构采取税收优惠或准备金率优惠。

四要健全林业碳汇产业为核心的产业扶持政策。例如要促进经济林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营林主体积极参与经济林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挖掘林业经济新增长点;此外,要引导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资源的开发,对碳汇林达到一定规模的地区,允许它们在符合一定标准的前提下,开发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等产业,打造富含林业碳汇生态价值的特色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品牌。

五要建设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包括推进林业碳汇产权制度建设、健全林业碳汇价值量化评估机制、完善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利益共享机制等,以确保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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