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关于“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 
                                                
                                                    |  | 
                                            
                                            
	
		 
	
		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度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第三批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科协普函综字〔2021〕35号)和《关于延长“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组织实施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发布后,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组织实施项目。
	
		 
	
		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现将申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向中国科协科普部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
	
		 
	
		联系人:黎功敏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887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1年9月30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