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多年工作中感到,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金融要发挥很重要的作用。就这一话题,谈点体会和认识。
我国科技成果丰硕,但转化率很低:计算科技转化率有多个版本,但最高是也不到30%,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我认为,要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成效,促进新科技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首先就要在体制、机制上、政策措施上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政、产、学、研、用、金方面的协作。
要保障参与者享其成
成果转化有直接转化和间接转化两种类型。成果持有者自行转化,不一定普遍、更不是唯一方式。建议要更多地通过科技转化服务中心、科技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来提升转化效率。
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并不是一味地要求我们的科学家、教授去办企业。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科学家的优势在于闻道在先、发明创造,显然他们并不都能转攻生产经营和市场开发。社会分工不同,“专业人做专业事”才是最佳配置。
因此,从研发、研制到产业化的这一长链,应当实现创新主体的角色变换。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应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扬长补短,协力完成。
在开放共享的理念和市场机制下,科技成果转化可以采用转让或许可、作价、投资、合作、合股多种市场化方式实现。同时要改革改进利益分配机制和办法,保障科技成果从研发、转化到产业化的全产业链参与者,包括经纪人应有的回报。
此外,“十四五”规划强调,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研发的目的在于用,只有在应用中才能改进提高、变成现实的生产力。这里想强调的是,用户要自始至终参与研发研制,他们可以带来市场信息和实践体验,帮助提高研发研制的效果效率。
企业要担负起创新主体责任
其次,将集成应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企业和企业家的重要责任。我们常说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因为大量的研发活动存在于企业、大量的研发成果用于企业。企业既是生产者,又是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者;企业既是创新主体,也是成果转化载体。
大中型企业要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并配置一定的研发费用。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平均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35%,企业总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70%以上。这其中的代表是华为公司。公开信息显示,华为研发费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15.9%,和国际同行思科、微软在同一水平线上。
多数企业难以完全靠自主创新,所需的核心关键技术必须依靠更高层次的研发。因此企业要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开发费用,去参与支持或购买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发成果,进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企业要置身于科技创新的大格局中,有条件的企业不妨多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和行业共性技术攻关,并主动用这些成果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成为行业的排头兵和领军者。
金融业要支持成果转化跨过“死亡谷”
金融业要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最薄弱环节的支持。资本对创新最有力、最及时的支持,就是将其注入到科技成果转化之中。
事实上,科技前期的研发过程和后期的产业化投入都有资金保障,唯独成果转化这个环节“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既没自有资金、也无可抵押贷款,有的只有风险,因此许多成果往往因资金受困而迈不过转化这个坎,被搁置起来。业内把这一现象冠以很恐怖的名字——“死亡谷”,所以,在这一薄弱而关键的环节,特别需要金融界的支持。
在创新创业的全过程中,金融和科技的基本利益是一致的,可以结为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研发初期,天使投资和创新基金可以给予支持;成果转化过程,可以利用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资本、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新成果的应用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我建议设立“首台首套重大科技装备保险”。乐见的是,保险业已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兴起,起了很好的作用。
至于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项目,无论是技术改造还是新建,银行信贷仍然是重要的投融资渠道。
我做过数据测算,前些年我国用于工业方面的贷款,贷款余额中大概只有18%,新增贷款中工业贷款只占12.1%。针对这一现象,近年来银行也在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了工业贷款和中长贷款的比重,以期给工业制造业更有力的支持。
此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可支持工业企业直接融资,用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现在有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为企业创造了多种融资途径。北京证券交易所于9月3日注册成立,主要面向中小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信号。
要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进一步扩大有序上市,完善IPO发行监管标准和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的角度,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新修订的证券法把企业上市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为企业上市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
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的作用,支持先进企业扩展股权融资、再建融资,适度扩大公司债、可转换债发行规模,近几年有了很大的改进。金融业既要防范风险,更要为企业科技创新、为实体经济服务。
政府要在成果转化中发挥作用
第四,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要发挥职能,要做好规划指导,政策支持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具体我认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化。我建议要在制定五年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总体目标中,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率指标,明确它的定义、内涵、计算方法,借鉴国际通用的方法和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可能细化形成评价考核体系,从制度上加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二是重视科技研发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的完善,倡导支持政、产、学、用、金相结合,结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研发研制的效率,为成果转化应用开拓通道;改进科技成果评价授奖和职称评定等办法,更加重视成果的实用价值,合理分配成果产业化收益。
三是要重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要组织好新一轮重大科技攻关和行业共性技术攻关,注重吸收骨干企业参与,倡导和鼓励下游产业和终端用户优先使用国产设备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首先在国内转化。
四是政府推进金融支持科技有所作为。政府可以发挥财政资源、专项基金等直接用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上,并带动社会资本;更要发挥引导组织监管作用,保护知识产权,营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
最后谈一点河北省发展科技金融的经验总结。早在2015年,河北省政府就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迄今建立了省级科技引导基金13亿元,并设立多支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合计150亿元。省政府支持建立公共技术平台,提供科技成果交易转让,咨询、孵化、上市、融资等中介服务。此外,金融机构为河北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服务,建立起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的生态,加快了本省和京津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近三年,河北省吸纳京津技术合同年成交额每年度超过200亿元。
(作者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本报记者赵广立根据其在“数字货币与金融科技创新高峰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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