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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2020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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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有关中国科协主管期刊主办单位、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1〕13号)以及《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京新出发〔2021〕9号)要求,中国科协现组织开展主管期刊2020年度核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由中国科协主管的所有期刊。
二、核验重点
深入检查期刊的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活动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常出版情况。期刊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休刊超过180天、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
(二)出版导向情况。期刊是否能够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
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是否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到对新媒体统一管理、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严格审核把关。
(三)出版质量情况。期刊是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重大选题备案等制度,是否存在改变或超越办刊宗旨、刊发质量低劣论文、编校差错率高、出版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学术期刊是否存在违反学术伦理和出版规范、出版质量低下,对明显以收取费用为目的、发文量大、论文篇幅短、字号小、编校质量差的期刊,要予以重点核验。
(四)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期刊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和主管主办各项职责,加强期刊阵地管理和建设。
(五)期刊规范经营情况。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违规承包等行为。期刊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资本成分。
(六)期刊人员遵规守纪情况。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是否存在挂名、缺位等问题。期刊及其采编人员是否存在违规申领、使用记者证问题,是否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新闻、违规发稿等问题。
三、核验流程
(一)京内期刊
在京期刊2020年度期刊核验采用网上填报数据和重点抽检样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数据填报
从2021年开始采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211.99.8.70:3000/)进行网上数据填报,具体登陆及填报方式请参见附件《期刊年检信息化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期刊用户版)》。
2.现场核验
此次核验仍实行抽检期刊和非抽检期刊相结合的方式。非抽检期刊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可携带出版许可证副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层A区129---130窗口加盖年度核验章。现场核验时间为 6月12日至7月31日。
重点抽检期刊在网上数据填报审核通过后将以下材料报送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审核。
(1)年度核验表一式四份并经所有主办单位盖章;
(2)全年样刊一套;
(3)2020年度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
(4)2020年度期刊出版单位自查自检报告2份,加盖出版单位公章;
(5)主编岗位培训证一份;
(6)出版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一号综合楼卓众出版(联系人:陈丽霞15313091163,赵慧君13161590945)。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将联系北京市委宣传部进行现场检查。
(二)京外期刊
京外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根据当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单位的要求开展。非抽检期刊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可携带出版许可证副本自行至属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验;列入抽检范围的期刊报送材料要求及寄送地址与前述京内期刊相同(无须提供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期刊完成年度核验后,需将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报中国科协存档备查,报送邮箱地址qkzz@cast.org.cn。
四、工作要求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年度核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参加现场核验时,注意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要求,确保核验工作顺利进行。
期刊核验工作咨询: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期刊出版处,联系人:王红剑,咨询电话:010-68571884;
在京期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010-89150833(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2-22145955、022-22145159(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期刊年检信息化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期刊用户版).pdf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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