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第四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在湖南湘潭大学召开,来自全国政法系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期刊报社等单位的近200名专家学者与会。全国第一本社会信用法教材《社会信用法概论》在此间正式发行。
《社会信用法概论》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是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团队研究的成果,也是该团队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中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立法研究”<18VHJ015>和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立法研究”<20ZDA056>)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该书分为八章,涵盖了社会信用法学的核心内容,涉及概述、历史发展、基本原则、法的体系等,既可以作为本领域的研究资料,又可以作为社会信用法相关专业的教材。
10月16日,全国第一本社会信用法教材《社会信用法概论》在湘潭大学正式发行。 王成奇 摄
当前中国社会信用立法及相关执法实践中有何热点、难点?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这一议题展开探讨。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作了题为《信用立法的若干法理问题》的主旨演讲。他认为,信用评价问题到底是一种行为评价还是人格评价,这关系到信用评价的立法方向和信用惩戒的实质意义。广泛利用黑名单进行失信惩戒,被惩戒主体的权利如何救济,以及信用惩戒措施中,哪些是可以私力救济的、哪些是可以司法审查的,仍是以后研究的重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瑛提出了如何构建知识产权信用法治体系的整体格局的问题。她认为,知识产权信用法治体系建设包括知识产权的信用标准系统、知识产权信用征信与信息共享系统、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系统等6大系统,它们互相作用,形成制度体系。这个体系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核心,在守信奖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监管契约化机制、责任类型化机制方面共同发力,实现全流程覆盖,从而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全链条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的完整构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章政表示,信用信息权益包括信息的采集、加工、公开、使用、收益和归属,应当从伦理遵循、信息权属、收益界定和平台监管四个维度建立信用信息权益保障制度。
据悉,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成立于2017年5月,是中国首家专门从事信用法学研究的教学研究学院,已率先在中国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信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该论坛由湘潭大学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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