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日前透露,复旦正在制定《复旦大学章程》以限制校长和其他行政管理者的权力。据悉,复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校领导和部处负责人退出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隔离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杨玉良表示:“校长的权力不能无边。”在他看来,重大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伴随着岁末年初一些大学校长人选的更替,校长的职务、职责及人们对校长的期待成为议论比较多的话题。有专家指出,国内大学校长的遴选都是任命制。这就决定了校长的工作指向和权力指向。前者的方向朝上,后者则是向下。因为不需要对下负责,所以,从理论上讲,校长不可能将对任期指标的热情转移和投放到校园民生上;而由于权力对下,校长的权力也不可能受到应有的制约。
大学校长的权力不在于有多大,而在于是否受到科学合理的制衡。据了解,在世界高等教育历史最悠久、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的英国,校长作为大学学术、行政首席执行官,既是大学学术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又是学校管理领域的最高权威和权力个人,其权力由大学法、大学章程赋予,属职位性权力。但与此同时,几乎所有英国大学章程都规定设立理事会,赋予其对大学内部事务的最高权力,甚至可以依照一定程序解除不称职或不合适的校长的职务。
显然,我国大学也亟须一个校长权力的制衡机制。作为教育部大学内部结构治理的试点高校,复旦此次“隔离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举措,正是走“依法治校、民主办学”道路的新探索。我们期待,自称“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的杨玉良校长的改革理想,能够很快变为现实,为其他大学提供一个样板或参照。(孙琛辉)
《科学时报》 (2011-01-04 B1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