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9-14 9: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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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教改路线图应由国家层面明确给出
 
近日,教育部发出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完成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着力推动增加教育投入、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质量标准、监测体系的研究探索。
 
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已经启动实施,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区的《教育规划纲要》,是实施内容的一项。但这也不免让人产生困惑:各地启动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不是要在本地制定好方案之后?
 
这不是空穴来风。2006年9月1日,我国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可直到今年,一些地方才开始制定《贯彻落实条例》,《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重点班,在很多地方根本没落实,要求地方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投入,也悬在空中。而本来,在《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全国人大就应该着手检查落实情况,并对没有落实的地方严肃问责。
 
以笔者之见,各地确实有必要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教育发展现实,制定具体的教育发展目标与实施细则,由于事实上存在的各地教育差别,每个地区的教育发展目标肯定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和上海地区,已经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而一些中西部地区、不发达地区,还远未普及一年学前教育。在教育发展的目标上,不可能全国一个步调。但是,就教育制度的改革而言,全国各地则应该一致,不存在因地制宜的问题。
 
鉴于教育改革是这次《教育规划纲要》的重点,笔者认为,各地在改革方面,其实不必另搞一套,当下的问题是,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应明确教育改革的具体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要求各地必须按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进行教育改革,并据此进行检查。各地可再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按期或提前完成的路线图、时间表或任务书。这是推进教育改革的正确路径。
 
或许在教育部门看来,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明确了教改的路线图,但其实,分析具体文本,大多改革,只有目标,却没有明晰的改革路径,也无改革时间表。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地方制定路线图是比较困难的。比如,在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方面,由于事涉中央和地方、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地方教改是很难给出具体路线图的。拿北京来说,北京市教改能管到教育部直属的北大、清华、人大吗?如果北大、清华、人大不取消行政级别,北京市属高校的行政级别也就难以取消。现在《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那么,就应该给出全国所有高校统一取消行政级别的路线、时间,并按这一路线、时间推进、检查。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在这方面的职责是,取消地方高校的行政级别,调整地方政府与高校的关系。
 
再比如,在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方面,《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逐步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就“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来说,这也不是地方政府可以完成的改革,而只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因为招生名额的分配,牵涉到全国重点大学与地方高校,关系到本地和外地的利益博弈。这一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也得由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给出,要求各地、各高校执行。
 
从已经制定并公布的地方《教育规划纲要》看,普遍存在教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而教育改革的力度远不如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问题,这很大程度是由于地方教改不可能具有全局操控力所致。因此,对于地方教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必须由国家教改所承担。笔者所担心的是,国家教改不给出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却交由地方自己给出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改革就不是“攻坚战”,而成了“拉锯战”、“踢球战”,教育部所要求的“各地、各学校要力争近二三年内在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取得实效”,可能很长时间都没有实效。
 
《科学时报》 (2010-9-14 B1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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