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科技部发布《关于推荐有关专家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推荐农村领域有关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专家范围
农村农业科学技术、经济、金融、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专业或领域。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3、具有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
4、身体健康,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项目的管理等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5、愿意参加有关科技咨询、评价等活动。
三、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应按照专家信息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报送到科技部农村中心(传真:010-68511848,68527951;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lyf@crtd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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