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上海有大学赫然挂着标语——“在大学请讲普通话”。据说原因是上海的大学里本地学生太多了,“阿拉、阿拉”之声不绝于耳,外地人听不懂——地域上的大学招生不公,由此可见一斑。而这两天,这种不公再次成为热点。
据报道,北大清华今年将在京减少招生数十人:北大招生比去年下降12%,减招30人;清华计划比去年减少27人,减幅为10%。但减招背景是北京今年考生数量减少20%,招生比例“明降暗升”。
此消息再次引发舆论集体抨击大学“招生不公”。有人提出,表面看,北大清华确实多给了外地57个名额,但北大本部北京招生计划仍占9.66%、清华占7.23%,北大清华在招生公平方面并没有实质性改变。且如果明年北京考生数量增多,其在京招生比例是不是又要升高?
作为公共资源的高等教育机会,理应平等、公平地分配给所有公民,而不应因户籍等不相关因素受到歧视。但部属重点院校的分省招生指标制度对本地考生给予了特殊照顾,严重歧视了外地考生的平等权利,明显违反宪法规定的教育机会平等原则。多年来,北京以不到全国1%的人口占据了约10%的招生名额,比例比山东、河南、广东等省高出几十上百倍。不独北京,全国性重点院校也大都不公正地把招生名额过多分配给本地。上海、江苏、浙江、武汉等地的招生地方化甚至远比北京严重,复旦、南大、浙大、武大等重点大学本地招生量占了百分之三四十甚至50%。
据分析,“国立大学”变成地方自留地,原因是高校日益陷入对地方财政与各类支持的依赖之中,这也成了现行高考制度一大缺陷。其后果是变相剥夺了外地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导致外地农村学生、边远地区学生等平民子弟不能通过平等高考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加剧社会的不平等。
北大教授张千帆曾提出,和孔子“有教无类”的理念相比,今天的高等教育“有教”也“有类”:考生能进什么大学,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父母居住在什么地方。父辈的户籍被“世袭”,这必然导致高等教育发挥社会阶层在各地域间流动的功能丧失,使社会阶层间的流动凝滞。外地学生尤其是边远地区学生只能上一般大学,只能在小地方就业,要往大城市正常流动难上又难。大批平民子弟上升通道就这样被封死,难以升迁到显贵阶层,平民的后代只能是平民,穷人的后代只能是穷人,由此形成可怕的新种姓制。
所以,改革高校招生制度,推动高校招生走向地域公平,以促进社会和谐,已刻不容缓。但遗憾的是,此前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虽有“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的表述,但关键的公平招生制度却并未写入。缺乏了制度保障,招生要实现地域公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好在已有一些大学正在探索。如中国政法大学最近几年一直都实行按人口比例、考生数量等分配招生计划。改革虽然还不彻底,但毕竟已经上路,具有标杆意义。
反观北大清华,在这方面却推进甚慢。北大毕竟不是北京市大学,清华也不是北京市的清华大学,而是全中国的北大清华。两校如不能在促进招生公平、教育公平方面有所突破有所作为,没有“大学之大”的包容精神,怎做世界一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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