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员3月12日在回应有关“高校去行政化”的问题时表示,将从明确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减少和规范对学校行政审批事项、改变高校行政化管理模式三个方面努力。
12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集体采访。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在回答记者提问说,高校行政化是教改纲要想着重解决的问题。
他谈到了三方面解决之道:
——首先要明确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孙霄兵说,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是一个事业法人,本身是一个法人,和政府机构是不一样的,这是两种法人制度,因此有两种不同的权利。高教法还具体规定了高等学校在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招生、自主管理学校的经费和财产、开展国际交流等七个方面的自主权。所以要解决行政化问题,首先要落实好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因此,纲要也作了一些规定,有一些是高教法规定的,也有一些新的规定。
——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对于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
孙霄兵说,政府如何减少对高等学校的干预,关键是政府要依法行政。这些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教育部已经大幅度地减少了对于学校、公民和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幅达到50%。因此,减少干预就是要着重减少审批事项,不要什么事情都要到教育行政部门去批,要批也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不仅教育部门这样,相关的部门也应当这样。所以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这件事情要做好。
——克服高校行政化,还要改变行政化的管理模式,要建立新的现代大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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