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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公布《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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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12月30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内容如下:
注:凡符合选拔简章及有关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来自高校、研究生类别的申请者请查阅“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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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2:查阅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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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生类”和“非学生类”系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留学身份界定,其中“学生类”系指“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插班生”等,“非学生类” 系指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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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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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5: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
互换项目院校
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
注:如所申请项目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申请,请按照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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