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5 16: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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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发布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1月5日发布了《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内容如下:
 
一、有关文件
 
 
 
 
 
5. 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注:“学生类”和“非学生类”是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留学身份来界定的,其中“学生类”系指“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插班生”等,“非学生类” 系指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等。
 
 
7.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样表):学生类非学生类
 
 
 
二、申请程序
 
凡符合选拔简章及有关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注:来自高校、申请研究生类别的人员请查阅“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步骤1:查阅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步骤2:查阅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步骤3:注册/登录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表(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步骤4: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注: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步骤5: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互换项目院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注:如所申请项目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申请,请按照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三、有关联系方式
 
 
 
3. 教育部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n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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