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歧丰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0-12-28 1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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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物局临时取消宣布清华学堂火灾处理决定
 
火灾事故的发生,说明某些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缺乏对文物安全管理的重视。昨天(12月27日),北京市文物局召开落实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大会,针对前一段时间文物单位发生的火灾,局长孔繁峙再次提出批评。
 
昨天,北京市文物局要求各区县文委、各文博单位,要深刻吸取清华学堂火灾事故教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特别要加强文物修缮施工工地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文物修缮的相关报批程序。
 
市文物局原定在本次会议上宣布对清华学堂火灾事故的处罚决定,后临时取消。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具体细节还要进行研究。记者从12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文物行政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中了解到,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未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较重处罚可适用30万元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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