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在学生撰写的学术论文上署名本来不是一个问题,但在学术圈外的人看来,最近接连发生在导师身上的署名事件仿佛很复杂,好像“罗生门”,谁说都有道理,可谁也说不清楚。
那么,学生论文与导师署名的问题真的是“罗生门”吗?当然不是。学术论文作为一种基本的知识记录和传播方式,其存在由来已久,且自其存在之日起,便有约定俗成的署名规则。现在这种规则已变成许多成文的规定,有据可查,并得到普遍遵守。一般说来,学术文章必须署名,作者署名依据对文章贡献大小进行排列,当众多作者中某几个作者贡献相同时,还需特别注明“Contribution equal”(贡献相同),等等。导师在其学生撰写论文上的署名问题,也依从这些普适的规则,没有例外。不过,基于师生关系的特殊性,还有一些可细说之处。
第一,导师应该在学生撰写的学术论文上署名。导师与学生之间具有指导与被指导的师生关系,共同署名发表学术文章,是这种师生关系的体现。大多数情况下,学生的工作就是导师工作的一部分。学生将一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写成学术论文时,理应提交指导老师阅读,以便导师了解学生工作的进展,并对文章提出指导意见。导师一般学术经历丰富,往往能够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修改意见。这对丰富学生论文的内容,甚至提升论文的档次都有重要帮助。导师阅读后,在论文上署名,表明导师不仅认可了论文的创新性,也认可了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学生不经导师认可而擅自发表文章,是不合适的,是对导师的不尊重。这样的学生也是导师不可接受的。当然,尊重是相互的。学生将论文提交导师审阅,导师不论多么繁忙,都要及时阅读,给出修改建议,而不要不告知原因地一拖再拖,直至耽误了学生的时间,冷却了学生的热情。
第二,导师在学生论文上的署名位置应由导师决定。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句话用在别的地方,可能不合适,在学术上,却是至理名言。在科学探索工作中,重要的是创新的思想,即“劳心”。学生撰写的论文,如果基本创新思想来源于导师,则导师署名第一作者,也无可厚非。例如,很多时候,学生的论文涉及的是导师负责的科研项目的一部分,论文的工作不过是项目某些过程的具体体现。这种情况下,工作的原创性,早在学生开题时导师已经规划。基于导师思路,学生起早贪黑 “劳力”,最后写就论文,导师“霸占”论文第一作者的位置,其实也没有多少不妥。对此,学生心中即使有种种不敢言表的“不满”,想想“皮(项目)之不存,毛(论文)将焉附”这个成语,也会慢慢释然。话虽如此,在现实中,常见的情形却是,即使基于导师所负责项目的学生论文,论文中的创新思想来源于导师,导师也并不把名字署在第一位。
第三,导师在学生论文上署名,体现了师生对双方关系的认可。个人署名,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和事,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它代表着承认,代表着责任。学生论文的导师署名,既体现了导师对文章内容的认可,也体现了导师对师生关系的承认和学生对师生关系的尊重。没有导师署名的学生论文,是学生的个人行为,导师不用承担任何道义与法律责任,也将不收获由此论文带来的利益。即便是学生独立思考写成的、与导师项目或研究方向无关的学术论文,考虑到师生关系的存在,也建议学生将论文提交导师审阅,以使论文在邮出之前多一个把关者,这样,既尊重了师生关系,也进一步保证了文章的质量。这样做,一般也不会损失学生的独创性贡献。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即使想署名,基于基本学术规范,也不会署在第一位,学生的原创性贡献得到保证;如果导师“见新起意”,署名第一位,因为文章的创新思想与导师一贯的研究兴趣不符,读者也会明白署名中蕴含的关系,从而判断该导师的行为。面对这样的导师,学生忍受一时之“气”,坚持研究,一定还会脱颖而出,得到认可。
现今的情况是,上述规则正悄悄被颠覆,理由当然是存在很多“无奈”。比如,原因之一在于现今的学生,为了顺利毕业拿到学位,都有以第一作者发表若干论文的压力,毕业期限已到,发表论文数量不够,又不想延期,只有采取非常规的做法,争取发表论文;原因之二在于,有些贵为领导的导师们日理万机,大都做“高屋建瓴”的领导工作,恐怕有很长时间没有沉下心来阅读专业文献,也很长时间没有和自己名下的学生交流了,对学生的工作进展不了解,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可能浮于表面,有时甚至委托他人代劳,所以对于学生提交过来需要审阅的论文,或者没有时间进行阅读,或者差不多已经失去了与时俱进的判断能力。
可以肯定,因学生论文和导师署名而曝负面新闻的事,今后还会出现。此论无非是希望给导师们敲响警钟,使他们在学生论文上签下自己大名的时候,多一份思考,多一份慎重。毕竟,署名是要承担责任的,出事后学生可以帮忙推脱,但是非自在人心。
(作者为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研究员)
《科学时报》 (2009-8-21 A4 周末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