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市新增1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新增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财经大学新增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外国语学院新增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新增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些院校有望从明年开始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