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3月31日发布《2008年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如下。
2008年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育部办公厅综合处,电话:010-66092132。
一、概述
2008年是贯彻执行《条例》的第一年。教育部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指导,增强公开实效,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一年来,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条例》学习和人员培训,为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条例》实施前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好《条例》的重要条件。按照2007年制定的《教育部机关贯彻〈条例〉学习培训方案》,举办了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活动:向部内各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学习的通知》;购买《条例》和《〈条例〉读本》供机关干部学习、培训使用;在部机关开展学习《条例》知识问答活动;在教育部内网上开设学习专栏;把《条例》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多次邀请专家为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作辅导报告;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重点进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清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培训。编印了《政务公开工作简报》12期,对各司局、直属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进行了交流。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教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部长担任组长、有关部领导任副组长、主要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问题。各司局(单位)办公室主任或综合处处长担任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络员,并指定专人承担信息公开的信息员工作。教育部各司局均已建立起“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综合处)牵头、职能处室分工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2008年2月印发了《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之后又陆续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概述编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和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建立了一整套信息公开的制度。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部机关发文稿纸进行修改,要求在起草公文时即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按公文的审批程序进行运转报批,建立了信息公开属性确认制度并认真落实。将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编印成《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做到机关干部人手一册。
4.认真梳理存量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于2007年12月正式启动目录的编制工作,认真开展存量信息的清理、保密审查和属性确定等工作。2008年4月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共编录信息3600多条,最早的信息生成于1986年。经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审议通过后,又组织力量实现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部电子化并上网。
5.组织开发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功能。2008年初开始着手组织力量开发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查询系统,4月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并与门户网站实现整合。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Browser/Server)结构,具备组合查询、全文检索等功能,为公众查找所需信息带来极大方便。同时在系统中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经过多次改版,教育部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功能构架和信息内容已基本达到《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原国家信息化办公室拟定,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的要求。2008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指标体系》对政府门户网站提出的“内容、性能、设计、安全”四级要求,进一步充实了网站内容,对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部分栏目进行了调整,健全了信息处理流程。
在进一步充实门户网站内容的同时,教育部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也加强了二级网站建设,如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建立了教育涉外监管网,及时发布留学预警信息,定期更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推动在全国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系统网站,该系统已开通语言文字网站128家。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了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和咨询。
6.落实场所,为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创造条件。在办公条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对原有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购置设备,设立了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中心。在受理中心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资料索取点,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从2008年5月开始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向教育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08年底已初步建立起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各司局按照职责分工限期提出答复意见、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答复的工作模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教育部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8年年底,教育部通过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查询系统主动公开各类公文信息3793条。其中截至2008年4月30日的存量信息3440条,占90.69%;5月1日以后的增量信息353条,占9.31%。司局函件984件,占总数的25.94%。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丰富,查询方便。将教育部政府信息分为15大类,即政务概况、发展规划、部门规章、教育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教育信息化、干部人事人才、财务与审计、国际合作与交流、语言文字工作、科学研究和其他。主动公开的3793条政府信息涉及所有类别,其中位列前五位的信息是:高等教育类1281条,占33.77%;发展规划类405条,占10.68%;国际合作与交流类353条,占9.31%;基础教育类284条,占7.49%;科学研究类279条,占7.36%。所有信息均可按照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发文机构、发文字号、信息类别、关键字进行单独查询或组合查询。
2.主动公开途径多样。一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据统计,专栏自开通以来累计访问量已达4万多次,日均点击率近200人次。二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首页的政策文件专栏中及时公开重要政策性信息,2008年总计公开86条。三是通过教育部公报公开信息。2008年共刊发教育部公报12期,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2008年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7次、新闻通气会11次、记者见面会1次、协调会5次,组织新闻采访团7路,安排记者采访活动208次,发新闻通稿418篇。中央暨首都新闻媒体共刊播教育部新闻4550篇次,各大网站多次刊发或转载教育部新闻。五是通过部门二级网站、专业网站、中国教育报和其他报刊媒体公开信息。据统计,部门户网站2008年共发布新闻、政策等各类信息近2万条,制作各类专题24个。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重点突出。2008年,教育部新闻宣传围绕部中心工作,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教育发展成就、教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系统抗震救灾优秀师生先进事迹、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等,主动加强对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引导,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信息公开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2005年实施以来,一直以信息公开为核心手段,在管理、监督、服务等方面着力建设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及舆论的充分肯定。2008年,在继续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体系、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方面,实施了一些新的举措:一是前移信息公开时段,从考生资格审查时便开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拓宽信息公开领域,特别针对小语种、保送生、自主招生、文体特长等特殊类型招生确立了“先公示后测试”的原则,并在教育部全国“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了各种特殊类型考生名单4.8万人,做到了未经公示无一人录取、通过公示无一起举报;三是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在一些省市制定并试行《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全过程细化、实化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包括计划名额、分数情况、档案运行轨迹等信息50多项,分门别类,在不同时间以不同方式逐一告之考生和社会;四是扩展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开发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公开载体,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确保各类考生特别是边远地区考生都有适合自己的信息获取方式。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
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教育部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其中有效申请35件,全部办理完毕。
35件有效申请中,从申请的主体看,公民申请32件,占91.43%;其他组织申请3件,占8.57%。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4件,占11.43%;电子邮件13件,占37.14%;信函8件,占22.86%;传真10件,占28.57%。从申请的内容看,涉及招生就业的13件,占37.14%;涉及教育机构设置的5件,占14.29%;涉及教育收费的4件,占11.43%;涉及历史信息的3件,占8.57%;涉及教育综合管理的3件,占8.57%;涉及教师待遇的2件,占5.71%;其他5件,占14.29%。申请内容涉及教育部13个业务司局。
从答复和处理情况看,35件有效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8件,占80%;不予公开的7件,占20%。不予公开中,“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2.86%;“非本机关掌握”的5件,占14.28%;“涉及国家秘密”的1件,占2.86%。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接待来人和电话咨询情况。自2008年5月至2008年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中心共接待100余人次电话及当面咨询。
2.信息公开意见箱来信及处理情况。自2008年5月开通至2008年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共收到110封群众来信,其中有实质内容的77封,全部转有关司局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其中,涉及教师权益的35件,占总数的45.45%,主要反映工资待遇、职称编制等问题;涉及教育政策的27件,占总数的35.07%,主要反映招生、收费、奖助学金发放、教学等问题;其余15件,占总数的19.48%,主要涉及教育办学、学风校风等问题。
3.网上留言及答复情况。“留言答复”专栏及时听取和答复公众的咨询,公众可通过网上留言询问有关教育政策和信息,也可在网上直接浏览答复内容。2008年间,门户网站共答复公众留言308条。为深度整合留言内容,门户网站还开设了“政策咨询”栏目,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热点进行解读并集中展示。截至2008年底,共针对助学贷款、一费制、免费师范生等30个政策热点问题做了深度咨询。
4.与公众互动的情况。邀请新闻发布人、访谈嘉宾等通过新闻发布会直播、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形式,在线回答公众的提问,开展在线互动交流。2008年度门户网站接受公众提问51735人次,网上调查栏目的参与者达17247人次。
五、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教育部配备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中心建设、宣传手册和培训资料印制等费用总计595857.17元。
本年度教育部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强等薄弱环节。2009年,教育部将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大力规范各单位面向社会的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健全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2.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的部、厅两级公文类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做好重大决策出台的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对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第五次改版升级,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努力将门户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4.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规范直属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对各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出目标和规范性的具体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办事公开”的一级栏目,整合各单位面向社会的办事项目,方便广大公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