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北部华盛顿州有关允许“尊严死”的法律将从3月5日起生效。该州将成为继俄勒冈州之后,美国第二个允许医生帮助患有不治之症者“尊严死”(也称“安乐死”)的州。
据美国媒体1日报道,按照这项名为“尊严死”的新法律,被确诊无法救治且弥留期不足6个月的患者可要求医生为其开具致死药物,但反对该法律的医务人员可以拒绝。要求“尊严死”的患者必须年满18岁,有作决定的能力,同时必须是华盛顿州的居民。此外,患者必须分两次提出口头请求,每次请求相隔15天,而且要在两人见证的情况下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一个见证人不能是患者的亲属、继承人、看护医生或与患者所住医院有关的人员。
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06年作出的裁决,美国各州可自行决定是否可以对垂死患者实施“尊严死”。俄勒冈州是美国立法允许“尊严死”的第一个州。在去年11月的公民表决中,华盛顿州近60%的民众投票赞成“尊严死”。
美国舆论认为,由于安乐死牵涉到法律、医学、道德等诸多问题,有关法律的实施将错综复杂,困难重重。
《科学时报》 (2009-3-3 A3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