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日前发布了《关于签订2008年度星火计划重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份合同均应由甲方(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正式生效。
2、任务书正本将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原项目申报所使用的帐号,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program.most.gov.cn)填写完任务书之后传送至各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在线进行打印。要确保电子版本任务书与打印纸质合同内容及版本一致;推荐单位负责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对任务书内容进行填报,并对各单位提交的任务书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3、任务书所涉及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指标、资金筹措计划和项目完成期限等内容均为推荐单位审核后的申报内容,并已经过专家审查,在任务书签订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修改。任务书中需有将主要技术内容制作成视频形式便于推广的考核指标。若申请金额大于支持金额,项目承担单位应该通过增加自筹资金,保证项目总经费不变。
4、各推荐单位应及时组织并指导星火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签订工作,并将2008年度星火计划重点项目任务书签订的情况与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助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5、各推荐单位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纸质任务书(一式六份)邮寄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