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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操秀英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09-1-6 11:39:54
器官移植来源颇受争议 生命接力缘何力不从心
 
“你愿意死后捐献你的器官么”,当记者就这个问题询问身边的朋友时,有人诧异地看着我:“怎么问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而另一些人则表示:“不知道,没想过这个问题。”
 
事实上,器官捐献确实经常以一种或传奇或悲怆的故事形式出现在电视荧屏和小说里。被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陈忠华称为“小概率事件”的器官移植或许离每个个体比较遥远,但我们是否意识到,作为器官移植主要来源的“器官捐献”在某种意义上却和每个人都相关?
 
现状
 
13亿与五千
 
一场车祸让在深圳打工的26岁青年杨杰,被精神科专家鉴定为“脑死亡”。杨杰的妻子和哥哥做通父母及其他亲属的思想工作后,决定将杨杰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杨杰捐献的器官让7个鲜活的生命得到重生,同时他也是国内第一例皮肤捐献者。
 
杨杰也因此成为陈忠华“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名单”里的一员。截至去年12月,这份名单里已经有104个人。陈忠华,英国剑桥大学临床医学博士,在2000年回国后首先致力于宣传推行“临床脑死亡标准”,2003年前后,他开始致力于建设中国公民去世后的器官捐献网络。
 
去年10月底,陈忠华又多了个身份——“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兼职主任”。全国第一个器官捐献办公室正式成立。其实早在2003年,国内首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法规也在深圳诞生。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中国已经进行了11000例器官移植手术,为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国。
 
那么,又有多少人在等待器官移植呢?由于我国没有一个统一的器官移植登记系统,所以没有精确的数字。但目前广为引述的是,2008年10月20日黄洁夫等人在《柳叶刀》提到的数据: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器官移植,这其中包括尿毒症、肝癌和肺癌等患者,但每年能够使用的器官数量只有1万左右,供求比例达到1∶150。
 
陈忠华则从另一个角度来阐述这个问题:“器官移植做的最好的是奥地利,每百万人口有94个人做了器官移植;器官捐献做的最好的是西班牙,每百万人口有34个人捐献器官,大约每百个需器官移植的病人里面就有一个做。而我们每年只有大约5000人能做器官移植,如除以13亿这个巨大的基数,其比例真是小得可怜。”
 
问题
 
器官来源颇受争议
 
“器官移植供体紧缺是全世界的难题,但我们是做得比较差的。”陈忠华说。
 
我国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备受争议的死刑犯。尽管这是众所周知的“秘密”,但直到2005年7月,黄洁夫才在世界肝脏移植大会上首次表示,中国多数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
 
活体移植是我国器官移植的另一重要途径。而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器官移植的无序和非法买卖。黄洁夫在去年“第四届全国器官移植学术会议暨2008医学前沿论坛”上透露,“中国相当大比例的活体移植来自非法买卖”,更有人用“各显神通”来形容过去无序的状态。
 
曾在2006年将活体移植作为未来中国器官捐献主要渠道之一的陈忠华,接受专访时也曾表示“活体移植是以鲜血、伤痛、健康,甚至死亡为代价”。
 
他对记者表述的三种器官来源是:“公民逝世以后国际标准化器官捐献;亲属活体器官捐献;特别的来源——死刑器官捐献。”他认为,对于死刑器官捐献的管理,如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合法化管理,不但可以杜绝器官买卖,还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地分配和最大化合理使用。这可以成为一种正规渠道,但前提是有当事人的知情同意,而这种知情同意是在没有外在压力情况下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的。
 
当记者想就这些问题进行采访时,各医院却对这个话题讳莫如深。某医院负责宣传的人员很诚恳地对记者说:“我们一般都很配合媒体采访,但是您知道这个话题很敏感,我们都不好发表任何意见,还请您见谅。”
 
另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一位医生也表示,供体短缺是器官移植的主要困难,但当记者想继续采访时,他说了句:“就到这吧,这问题我们不方便说太多。”挂了电话。
 
问题二
 
国际标准化器官捐献刚起步
 
国际上,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如在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建立了相应的保障系统,主要分为国家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OPTN)、器官资源共享网络(UNOS)和器官获取组织(OPO)三个机构。其中OPTN负责制定政策和协调管理,UNOS负责等待器官患者的登记和分配,OPO主管遗体器官捐献。
 
“深圳器官捐献办公室是以深圳为基地,面向全国器官捐献宣传、服务性机构,主要是在捐献者、医院等各部门间起协调作用。”陈忠华说。
 
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介绍到,她现在每天能接到十几个咨询电话,向大家讲解什么是器官捐献以及登记程序。“我们会向同意捐献的志愿者发放特别的‘爱心捐献卡’。”高敏说。
 
在西方,这种卡片常常伴随着驾驶执照,一旦发生车祸身亡,警察只要一划卡就知道个人的捐献意愿。但由于器官捐献要想成功必须满足证明人已死亡且生前填过捐赠卡、家人肯签字、有限时间内能获取、保存器官而且器官符合移植要求等诸多条件……所以这种方法在中国使用的成功率目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0.03/百万人口)。
 
通常情况下,是由死者亲属签署《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申请书和知情同意书》。这份文件是陈忠华根据国际惯例拟定的。上面最为醒目的两行字就是1.“当事人生前同意”;2.“当事人生前从未表示过不同意”。除了要求亲属填写各自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与当事人关系外,还必须按下手印。
 
延伸阅读
 
何为脑死亡?
 
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和“呼吸消失”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均无法挽救患者什么。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自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脑死亡判断指标以来,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建立了脑死亡标准,一些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脑死亡法,但也有国家采用的是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标准并存方式。
 
新闻缘起
 
瑞典人体器官捐献组织去年12月19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多数瑞典人对死后捐献自己的器官持积极态度。该组织对1022人展开的抽样调查显示,6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已就死后是否捐献器官拿定主意,而在这些拿定主意的人当中,愿意捐献的人占90%。
 
调查还显示,决定捐献器官的人当中,有将近一半的人填写了器官捐献卡;四分之一的人进行了正式的捐献登记;五分之一的人已将其决定告诉了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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