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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波 通讯员 赵海东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8-3-15 14:26:30
政府部门疏于管理 网上论文交易猖獗
 
“谁给他们这个权力卖我的论文?不知道他们是通过什么渠道弄到我的论文的,这是剽窃,是侵犯我的著作权。”杨女士非常气愤。2007年3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某高校工作的杨女士在网上随意浏览时,偶然在一个名为“爱你搜博硕论文库”(www.anysoo.cn)的网站上发现自己的硕士论文《川端康成与海明威作品死亡意识之比较》竟然被公开出售。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巧合,打开网页一看论文摘要,才发现就是自己的硕士论文。作者已经被隐去,只有文章题目和摘要。”杨女士说。
 
杨女士质问在线的“斑竹”这篇论文的来源,得到的回答是:“自有办法,有问这个的必要吗?”
 
“当然有必要,你们卖的是我的论文。”杨女士此言一出,“斑竹”就离线了。
 
过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那篇论文的摘要被删去,只能看到文章标题。
 
杨女士说,她为写这篇论文花费了近3个月的时间,查阅了大量的资料。让她无法理解的是,当她在QQ上宣布自己的论文被人剽窃时,众网友竟然说她大惊小怪。
 
记者进入“爱你搜博硕论文库”网站查看时,杨女士的论文赫然在目,该网站有很多论文被分门别类地罗列出来,按照硕士和博士等级分别收取不同费用,如1篇硕士论文为70元,一次购两篇120元;博士论文价格在此基础上上浮30%,职称论文等在此基础上下浮20%。
 
该网站还详细地介绍了购买论文的操作流程,告知购买者如何选择论文,如何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如何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网站负责人,如何领取论文等等。网上不但有“斑竹”的联系方式,还有两个银行账号,一个是工商银行的,另一个是农业银行的,户名是“桂启超”。想买论文的人汇款之后就可以按照网站的承诺得到论文。
 
2007年年末,杨女士发现“爱你搜博硕论文库”还在公开出售自己的论文,就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但被答复说派出所的管辖权有限,要到网络监察部门举报。如果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各种费用得花几千元。“我刚参加工作,根本付不起这笔费用。”高额的维权成本让杨女士暂时放弃了追究网站的责任。
 
实际上,像“爱你搜博硕论文库”这样的网站并不在少数。记者进入搜索引擎百度,输入“论文网”字样,结果显示有19500000项中文网页可供选择。
 
为了逃避责任,新科论文网站郑重声明:收集的所有资料除特别注明者外,不拥有版权,这些资料的版权归原著者所有。本站所做的工作只是对网上已有资料进行收集与整理。任何人从本站收集的资料均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当然,买方市场也很火爆,想购买论文的人跟贴不断:“谁有金融方面的毕业论文,我要买!!!本人因为评职称,想买一篇管理方面的论文。”
 
采访中,被访网站声称:“论文买卖除接受道德谴责外,将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买卖者可放心大胆使用。”但据记者了解,大多数论文交易网站均未取得经营许可证。
 
目前,这方面的立法虽然还不完善,但在司法实践中,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对网络环境下查处违法行为的可操作规定是存在的。因此,教育界、法律界的许多人士表示,网上论文交易长期存在并日益猖獗的主要原因,当归咎于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4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上述《办法》第19条中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被采访网站表示,他们从未受到过任何部门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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