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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渝川 来源:红网 发布时间:2008-1-24 17:21:15
评论:高校管钱不当也要政府买单吗
 
在今年广东省人代会上,张兰英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建议,要求政府解决广东省高校的巨额债务问题。去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一次性地免除了全省高校高达130多亿元的贷款,但建议认为广东绝大部分高校仍处在债台高筑举步维艰的窘境,处于沉重的借贷压力和还债负担。代表分析认为,高校巨额负债包括办学规模快速增长、评建工作的硬性投入、学生欠费雪上加霜、政府投入尚未足额到位等四点原因,要求政府统筹规划、逐步拔款加以解决。(1月21日《信息时报》)
 
1990年代后期,我国在快速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政府默许、鼓励、甚至强制高校向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正如联名建议所言,高校负债主要是因为国家政策、历史原因造成,具体到广东实际,还包括粤西高校因学生欠费的负债等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确实应该继续免除高校的部分负债。
 
但加剧高校负债压力的原因绝非至于此,事实上高校对政府拨款、银行贷款等来源的资金管理水平低下,也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去年在吉林大学爆出巨额负债消息之后,《新财经》杂志就指出,不少大学开办校办企业,利用学校名誉搞收费培训,其年度盈利能力动辄数亿,享受财政拨款的高校实际上成为利益集团、垄断资源;高校也滋生了“国企病”:“吃国家财政,吃银行,吃学生及家长”。
 
与之同时,不少高校在专业设置、科研项目、基建项目的投入达到了惊人的低效益,其内部决策管理、财务控制、监督审计水平相当糟糕,还不接受公民监督。政府的解困可以一次两次,但能否永远将纳税人的钱用于看似无底洞的高校负债?因为政府干预、教育部评估造成的历史负债,政府拨款解决尚且说得过去,而由于高校管理不当的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怎么可能也一古脑儿混淆其中?
 
解决广东高校债台高筑,必须对症下药。笔者认为,在张兰英等代表的四点建议之外,还应当采取辅助措施:一是要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由审计、财政、监察、教育等主管部门联合对高校负债进行认真检查,厘清相关部门和各高校人员的决策、管理、监督责任,严厉处罚负有领导责任、担负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员(单位),并分析归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健全高校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二是财政、教育、审计部门和银行要对教育拨款项目、贷款项目进行更为严密的投资跟踪管理制度,尤其对高校新增基建、重大科研项目,必须事前进行严密的可行性论证,认真测算高校当前收支状况,依据其资金承受、偿还能力和现有负债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后方能确定;三是应着力提高高校领导班子的理财经营能力,确保高校能够科学合理配置学校资源,高校主要领导的选任标准应调整为兼具市场意识和教育管理涵养、具有经营战略能力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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