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将共同资助我国和美国科学家之间开展的合作研究项目(Joint Project)。NSFC对每个项目将提供60-10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从通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09年度的中美化学领域双边合作研究项目申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之间的科学合作框架,为促进两国科学家在化学科学领域的合作研究,双方将共同资助我国和美国科学家之间开展的合作研究项目(Joint Project)。NSFC对每个项目将提供60-10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的合作研究费用、赴美的国际旅费和美方研究人员在华的生活费;NSF也将提供相应的资助用于美方科学家的科研、中方研究人员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和美国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09年度的中美化学领域双边合作研究项目申请,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告如下:
一、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是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计划中的重点、重大项目(结题时间晚于2009年12月31日)的负责人、在研期间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并以该在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为基础进行合作。申请者在国内要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岗位,同时具有副教授(含)以上的职称,且目前没有承担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2008年度共同资助领域为化学科学(Chemical Sciences)。
3.中美双方科学家之间要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分别向各自国家的基金会提交申请,单方申请视为无效。
美方合作者应按照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具体要求,
二、说明
1.中方申请者须于2008年11月6日前提交“预申请简表”(简表见附件),以附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魏芹(联系方法附后)。
合作双方的预申请简表内容应尽可能一致,申请简表一旦提交则不能更改。双方基金会将对预申请进行初评遴选出具有资格的申请者。
2.NSFC将于2008年12月1日后将初评结果复函通知申请者本人。
3.通过初评的中方申请人须提交全文申请书,请申请人登录NSFC业务网站http://isis.nsfc.gov.cn,使用在研基金项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申请及评议"菜单下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选择"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再选择协议名称“NSFC-NSF”,然后点击"填写申请书"即可填写具体内容。
申请人同时还须填写与美方完全相同的英文申请表,请从下列网站获取该表格。填写后作为附件与中文申请书一起上传。无英文申请书或英文申请书与美方申请人提交的不一致,视为无效申请。http://www.nsf.gov/pubs/2007/nsf07593/nsf07593.htm
4.要求将双方申请人的中、英文学术简历(美方只提供英文即可)、近期公开发表的代表性文章目录(双方各5篇)及双方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复印件即可)以附件的形式附上(材料不全视为无效申请)。
5.申请书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确认提交至我委,纸质申请书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同附件材料一起于2009年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NSFC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地址见后)。
三、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魏 芹:Email:weiqin@nsfc.gov.cn
刘秀萍:Email:liuxp@nsfc.gov.cn
陈 淮:Email:chenhuai@nsfc.gov.cn
Tel:010-6232 7017; Fax:010-6232 700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
庄乾坤: Email:zhuangqk@nsfc.gov.cn
Tel:010-6232 7075; Fax:010-6232 7164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
Dr. Zeev Rosenzweig, Program Officer, Division of Chemistry, NSF
Tel: (703) 292-7719, email: zrosenzw@nsf.gov
四、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