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震惊全国,令全社会严重关切。其危害程度,堪与前几年发生的阜阳大头娃娃伪劣奶粉事件相比肩,危害之大、影响之坏、范围之广,均令人忧心忡忡。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笔者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的食品安全究竟有无保障,吃什么样的食品,我们该相信谁。像三鹿这样国内外知名的国营企业都出此天大问题,那我们该如何是好?说实话,由于这些年伪劣食品的危害,本人所食之物均以国营名牌或老字号为首选目标,但国企也有不争气时,比如前几年著名老字号南京冠生园的“黑心月饼”事件,就使我从此不敢再买这个品牌的任何东西。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愿这次的三鹿,不会蹈冠生园之覆辙。
我想,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凸显了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是国企尤其是著名国企的自身管理问题。根据目前公布的调查结果,问题奶粉中的化学品是人为加入而非工艺所致,亦是原料奶中出现而非工厂生产过程产生,似乎三鹿本部责任不大。但细究一下,诚非如此。因为作为合格的(且不说优秀)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到工艺直到成品乃至销售,其所有环节都应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无论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三鹿都难辞其咎。
其次,是食品药品监管的问题。国家专门设立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司监管食药安全及其他产品质量之事,这些机构又都在各地设有下属、分支或派出机构,可谓天网恢恢,伪劣有害产品应该是疏而不漏。但在如此严密监管控制之下,三鹿问题奶粉仍然出现,不能不令人匪夷所思,不能不令人质疑有关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或能力乃至责任心。
还有,是对于制造有害产品者的惩治问题。据初步调查,这次出现问题奶粉,是某些提供原料奶的农民为提高交货重量或质量在其中掺入化学品所致。这里看似个案,但反映两个普遍问题:一是生产或种植、养殖从业者的诚信问题;据我观察,中国产品造假或制害者,都以降低成本或提高产量以赚取更大利润为目的,这就涉及经商(包括从政、为学)应有一个起码的良知(至少不应制害),并具有诚信意识。二是问题出现后,往往对肇事者处理偏轻,不能起到震慑违法犯罪的作用。所以,杜绝问题产生的关键是处理要严。
另外,是发生问题后企业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态度和责任问题。这次值得赞许的是河北省已经公开承认石家庄“市政府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应承担重大责任”(国际在线9月17日),该市市长因此被免职。此前该市主管官员也已经被免职,企业负责人被刑拘,与以往相比,处理力度明显加大。国家主管部门也迅速采取行动,并将有关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这样的态度是积极而负责的。
目前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刚刚露出端倪,调查正在进行中。今后,随着事情发展和调查深入,这一严重危害社会和国人的事件定将最终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有关责任人亦将受到法律制裁。但我们该从这一事件中汲取什么教训呢?教训是:一要对企业和全社会进行诚信道德教育,形成为人做事的良知底线和基本道德;二是提高监管产品生产的科技手段与水平,不让新出现的有害产品再让监管和检验部门手足无措;三是依靠法律武器,严肃、从重处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这类人命关天大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和责任者,使之慑于法律威力而不敢再重复和模仿犯罪。最后是问题发生后,要对牵涉其中的有关人员采取层层问责制。无论是具体工作人员,还是管理负责人,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上级领导,都应“一视同仁”,在事件中有什么责任就应负什么责任,决不能“分别对待”或“避重就轻”。只有这样,才可能让所有相关人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中汲取教训,采取改进或纠正措施,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作者为中国战略发展学研究会文化战略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科学时报》 (2008-9-19 周末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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