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初,由于“大跃进”失败等众多原因,中国城市人口就业途径变得空前狭窄,众多青年中学毕业后无法升学,就业更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从1962年起,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要求凡是不能在城市升学、就业的青年,都下乡务农,长期安家落户。
1966年文革爆发后,这项旨在缓解城市就业压力,把解决城市剩余劳动力问题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开发边疆的事业结合起来的重大措施,很快演变为一场影响深远的政治运动,还被赋予了“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缩小三大差别”、“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政治使命。
知识青年两次下乡的同与不同
40年后的今天,大学生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到农村工作的应聘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就业压力。
这一点与40年前“上山下乡运动”的历史背景极为相似。
事实上对政府来说,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也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选择。
此外,让应届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在相对艰苦的第一线环境中了解国情、砥砺品格、增长才干,有利于青年人才的成长。
同时,应届优秀大学生来到农村,会给农村基层带来新鲜血液,会在基层管理中产生“鲇鱼效应”,有利于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和基层治理水平。
2008年中组部动员10万名应届大学生到村任职,是为“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布局的,甚至可以解读此举是为着眼于培养下一代事业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来布局的,其意义极为深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与过去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不能简单相提并论。
与40年前涉及1700万之众的“上山下乡运动”相比,当前应届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的规模、范围要小得多。
从这个角度来看,仅凭大学生到村任职热潮就断言“新上山下乡时代来临”,为时尚早。
更重要的是,此次采取的手段主要是市场和政府两种办法,不同于过去的带强迫性的政治动员。
所谓市场的办法,就是发挥了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双向选择、择优录用、期满后可自由择业;所谓政府的办法,是指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应届毕业生自愿投入到农村工作中去,比如有些省市规定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可解决事业编制、办理保险;定向招录公务员、考研时可加分;任职满3年的毕业生,大学期间的助学贷款可由国家偿还,等等。
就任村官遭遇“无事可做”困境
尽管动机良好,然而“新上山下乡运动”所引发的争论,从政策出台之日起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大学生下乡,所根据的是“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农村缺什么呢?不缺人,缺的是人才,缺的是资金、农业技术和信息。
但是据中国农业大学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具有农学背景知识的仅占4%;理学、文学、教育学三者占45%;经济学相关专业比例也相当小。
换句话说,目前到农村当村官的,多数并不是农村急需的专业人才。
事实上,北京市某区一位官员就对大学生村官说:我们并不指望你们到农村做什么事情,主要是熟悉情况、适应农村。这一观点是有问题的。
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许多地方都把大学生村官安排为村党支部副书记或者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让大学生跟着原有村干部“见习”做村干部。
其实,由于税费已经全免,上级政府没有多少事情下派,农村基层并没有多少“行政”事务可做。
一些大学生村官就是干一些杂活,打水扫地,接听电话什么的。无事可做使得许多怀着满腔激情而去的大学生村官颇有受冷落之感,情绪低落、思想波动。
任职“助理”合法性受到学者质疑
大学生到农村工作还遭遇法律瓶颈。
以“大学生村官”计划为例,村本来就不是一级政府,但现在政府安排大学生到村任职,任什么职?
首先不能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因为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如果直接委派则违法。
现在通常的做法是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助理一职的设定无法可依。
因此,不少学者质疑到村任职的合法性。
笔者主张,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可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者副书记,但村委会“主任助理”一职慎用,因为村委会组织法没有这一职位的规定。
根据依法自治原则,“主任助理”则名不正言不顺,除非修改村委会组织法,增写“主任助理”一职的法律规定。
另外,大学生在农村工作期满后如何安置,这个问题也直接影响着方方面面。
比如,一些地方规定选择“村官”的大学生服务期满可转为公务员,但该规定与公务员法所规定“凡进必考”原则相冲突。
而一旦参加考试,大学生不一定能够通过,而一旦大学生村官考不过,政府的“可以转入公务员”的承诺将得不到实现,这样一来,反而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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