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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武大抵制高架桥捍卫大学权利尊严 |
大学的全部价值就在于有思想与尊严 |
一边是百年名校的人文景观,一边是九省通衢的市政规划,武汉一高架桥因紧邻武汉大学遭校方反对日前停工。此前,在与校方数次沟通未果后,武汉市政府决定开工。但工程随即被武大成功阻止———武大与武汉市同样位列副部级单位,4.7万名学生中有人提出了“游行申请”等,都成为博弈的重要砝码。(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同样是高架桥,另一座桥的命运似乎就顺利多了。读者不会忘记,就在几天前,媒体还在关注“重庆最牛居民楼”。2005年兴建渝黔高速公路时,一座高架桥跨过重庆一栋6层楼房,至今这栋楼依然有人居住。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未发生或未完成的博弈为那些“多快好省”的建设留下或多或少的隐患。
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在于博弈的弱势一方由于种种原因失去讨价还价的能力或条件。当然,必须承认的是,今日中国的改革已经告别高蹈理想的宏大叙事而进入具体的权利细节,讨价还价、斤斤计较的情况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不同的只是方式和时间。
武大能够“叫停”武汉市的一个“宏伟计划”,并非只因为这是一所“副部级大学”。另一个理由是,按照《环境保护法》和《环境评价法》规定,一个大型市政项目需要经过环评才可上马,而环境评估要求所涉及单位的法人代表发表意见。而武大肯定“规划前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这绝对是事实。”具体到武大的做法,为什么人们依旧认为这种抵制事关“大学尊严”?“大学尊严”通常指向的是“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无疑,大学的全部价值就在于有思想与尊严。舍此,大学建设就只能是平地上铺砖,虽能在表面上铺张风光,却竖不起一个时代应有的高度。
然而,如果我们承认大学和人一样,既需追求公义,也要保护私我,就不难理解武大此次所捍卫的不过是大学权利的完整性。
大学终究是人的权利共同体,大学尊严说到底是人的尊严。若说尊严,每一个具体的权利单位、每一个具体的权利人都有尊严,都不应该在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谈判中缺席。只是,由于大学在知识、理性等方面具有某种特殊性,人们更愿意视大学为抵制社会腐化或者权力滥用的精神标杆,赋予积极光鲜的意义,或使之成为时代博弈的重要一环。
有人或许会感慨,当地政府在做“利市利民”的好事情,武大为何不“配合”?历史人文的厚重与当下民生艰难,究竟何事不可调解?然而时至今日,当我们知悉现代政府追求服务型政府,就应知道靠税金运行的政府本来就是为解决难题而设的。
令人担心的逻辑链条是:为了“美丽新世界”,如果政府部门可以省却听取社会意见的程序,省却法律规定的环评,忽略哪怕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修再好的高架桥,恐怕也还是会回到老路上去。
另一方面,武大与武汉的这一冲突也在考验人们对文化与文明的理解。它让我想起曾经看到的一则新闻。几年前,英格兰准备兴建一条公路隧道,中途遇到了点小麻烦。一棵拥有400年树龄、刻有裸女漫画的大树挡住了去路。这是一少年1943年留下的“杰作”。为保留这一“历史遗迹”,林业部门和施工部门达成协定,保留这棵“裸女树”,改变原计划,让公路隧道绕道而行。显然,中国大学比英国荒野里的那棵“裸女树”要负载更多的意义。而且,许多历史问题或者现实疑难的确是可以“绕权利与程序之道”解决的。
□秦关(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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