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骗局真相浮出水面》的报道一经刊出,迅即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12月1日,该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判决。
香港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关制钧与妻子程建馥(该公司股东)虚构“中国管理科学院”名义,以评选院士收取评审费为名诈骗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和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3月,被告人关制钧夫妇通过中介机构在香港注册成立香港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后又在香港注册三个分支机构:中国管理科学院、中国管理学院及中国管理学会。香港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股东均为关制钧夫妇,负责人均为关制钧。2003年11月,关制钧在北京成立香港中国管理学院北京代表处,自己任首席代表。2002年5月,关制钧夫妇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陶钧管理研究院,后变名为北京陶钧人力资源咨询中心、中管研(北京)顾问服务中心,关制钧为法定代表人,关制钧将该中心账户作为评审费等收费账户。在上述公司,程建馥负责财务、后勤等工作。
2004年起至2006年8月,关制钧夫妇在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901室等地,以虚构的“中国管理科学院”的名义,通过网络和信函发布虚假信息,以评选院士为名收取被害人杨先生等50人及其所在单位的评审费,共计人民币284万余元。2007年5月22日,被告人关制钧被公安人员抓获。2008年2月2日,被告人程建馥被公安人员抓获。
据法官介绍,关制钧夫妇以“中国管理科学院”的名义向企业负责人或知名学者寄函及评选院士的表格,邀请他们参加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的评审活动:对企业负责人谎称被评审人需按不同级别的院士支付初评费、终审费给院士评选委员会委员,如果被评审人捐助科研经费若干万元将授予其终身院士学衔,事实上院士评选委员会并不存在,由关制钧一人组成;对学术界知名学者,关制钧不收取评审费,直接将学者名单、资料挂在其开设的“中国管理科学院”网页上,以提高中国管理科学院的知名度和可信度。参评人填好表格后邮寄至关制钧在国际大厦901室的办公地,关制钧判断是否符合院士标准后给参评人发院士证书,并收取费用。其中,程建馥负责财务、后勤、寻找快递公司发函、颁发证书以及到银行支取评审费。
经法院查实,香港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在香港没有任何经营活动,注册的业务范围是从事企业管理、经济管理方面的咨询、培训,各方面管理资讯的收集,经营管理产业,推广管理产品和管理技术。公司的三个分支机构也只是在香港商业登记署进行登记,而没有在香港教育统筹局作任何登记,其业务性质是管理顾问、管理服务或现代管理顾问服务。香港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业务范围也只是有关企业管理及经济管理方面的信息收集和相关的业务联络,而不得从事留学及移民的联络活动,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但事实上北京代表处成立后的惟一业务就是评选所谓的管理科学领域院士。而且,关制钧夫妇在“中国管理科学院”网页宣传中隐瞒了中国管理科学院的真实性质,虚设了各种专业院校、研究院、各地分院等分属机构,谎称正在开展管理领域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让参评人误认为是一家国内正规研究机构从而参与评选并支付评审费。此外,关制钧夫妇收取的评审费并未用于院士的评选,而用于二人购买私人房产及日常消费。
法院考虑到二被告人的女儿自愿将已经冻结的自己名下的财产作为退赔款赔付被害人,对被告人关制钧酌予从轻处罚,对被告人程建馥依法减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被告人关制钧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中巨额的评审费用大多由“公款”埋单,这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