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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文清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时间:2008-10-27 16:16:40
倪光南院士:微软是“滥用知识产权”
 
“这次微软搞‘黑屏’警告,与其说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如说是‘滥用知识产权’。”微软“黑屏”事件发生后,著名计算机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一直关注事件进展,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知识产权”问题发表了看法。
 
倪光南说,众所周知,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方针为“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这就是说,保护知识产权要依法,即在中国有关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如最近我国有关部门就依法受理了微软对“番茄花园”盗版的起诉。有关软件知识产权保护,2002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同年10月15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对电脑用户未经许可使用软件的侵权民事责任,限制在商业使用范围内。因此,谋取商业利益的盗版制作者如“番茄花园”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但并不容许对非商业使用范围的最终用户施行“黑屏”那样的“威慑”行为。
 
“保护知识产权和防止滥用知识产权,本来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倪光南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就是要禁止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微软过去利用盗版占据了垄断地位,又凭借垄断地位将软件卖高价,攫取垄断利润,现在更凭借垄断地位用黑屏“威慑”用户,这与其说是保护知识产权,不如说是滥用知识产权。
 
倪院士说,应当强调的是,各个国家、不同时期,都有各不相同的知识产权法规,其本质是增进国家的整体利益。在这方面不存在“国际接轨”问题,也不存在谁“先进”、谁“落后”的问题。中国当前的知识产权法规是与中国当前国情相适应的,我们不能照搬某个国家的法规制度。例如,中国目前的专利法不受理纯软件专利,也就是不受理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欧盟的现状和美国的早期也是如此。但近年来美国软件专利盛行,不能说是美国的专利法“先进”,中国和欧盟的专利法“落后”。
 
倪院士表示,“总之,奉劝微软应当在中国有关法规的框架下反盗版,而不要越过中国有关法规和部门用黑屏去‘威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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