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志伟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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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态支持高校开展技术转移学历教育:
技术经理人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本报记者 秦志伟

“在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的今天,技术经理人如何发挥好作用?面临怎么样的挑战?又会迎来什么样的新机遇?”在日前举办的首届世界技术经理人峰会上,上海市科委总工程师陆敏抛出话题。

要做好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上述问题亟须解答。

技术经纪人还是技术经理人?

去年年底,东南大学发布了一份《东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兼职技术经理人招募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了关注。

这份通知对岗位职责、岗位要求、综合收益等进行了说明,也对“技术经理人”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是指纳入公司管理,利用高校资源或需求,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为目的,通过咨询分析、对接撮合及资源引荐等居间服务方式,促成技术持有方与技术需求方达成交易或合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并没在乎技术经理人这一概念。”东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文龙告诉《中国科学报》,他本人不是“编制内人员”,在他接手公司后,发现学校的确有大量可转化的成果,但实现转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需要的技术转移人才不仅是理工科硕士以上毕业,还要懂专利、法律、投融资等知识。”于文龙说。所以在这份《通知》里,他们对岗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在业界,技术转移作为一项复杂性和高风险的工作,需要相关人员具备全面的知识结构已成为共识。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刘群彦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在技术转移从业人员的称谓类别上,以交易居间服务的“技术经纪人”长期存在于行业之内。据悉,上海市在2002年前后建立了技术经纪人考试制度,湖北省也曾于2014年组织过类似的“科技咨询师”的培训和认证。

在国家和区域科技服务业各类协会针对技术经纪人的培训继续存在的情况下,技术经理人的培训在2019年开始逐渐进入行业视野范围之中。前不久,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

技术经纪人和技术经理人有何分别?

根据今年3月科技部发布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按照分级管理、分层培养的原则,分别设置了初级技术经纪人、中级技术经纪人和高级技术经理人三个等级的培训课程。

《中国科学报》记者了解到,“技术经理人”在国外技术转移行业较为成熟。

刘群彦也更倾向于“技术经理人”的称谓。“对于国内高校和院所内设技术转移机构来说,技术转移服务是科研群体从事技术管理的一部分,采用‘技术经纪人’称谓并不适当;对于市场化技术转移从业人员来说,其居间服务的‘经纪’行为可以被‘经理’业务涵盖。”

市场准入还是行政许可审批?

于文龙向《中国科学报》介绍,他们计划在校内外各招募50名技术经理人,“目前已有120多人报名”。根据《通知》,拟录用的技术经理人在培训合格后,由东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颁发技术经理人证书。这也是目前市场上的通用做法。

然而,这类证书的含金量多高?其他机构是否认可?这涉及技术经理人准入资格问题,即技术经理人应该采用市场化准入资格还是行政许可的准入资格。

根据《大纲》,通过能力等级考试的学员,可获得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与依托机构(或合作单位)共同颁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中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理人名单需上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编号并备案,初级技术经纪人名单无需备案。

实际上,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之后,“市场准入”成为技术转移职业的基本原则。

“由于技术经理人的专业复合特征显著,建立类似律师、会计师、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专利从业资格制度,是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刘群彦表示,在行业发展初期,完全采用市场准入方式,不利于行业的培育和发展。在他看来,准入的“放”,可能会导致行业的“乱”。

于文龙也有不同意见。“技术经理人不同于简单的中介职业,优秀的技术经理人应更像有专业技术背景的财务顾问(FA),对项目有判断能力,对项目操作有专业建议能力,对项目成交有灵活的交易能力。”

作为高级复合型人才的技术经理人,其培养的难度较大且周期漫长。因此刘群彦认为,从长远来看,应该建立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协调相关高校将技术转移列入人才培养体系,具体可挂靠知识产权、管理学等二级学科,进行技术转移本科学历和专业硕士学位的人才培养。

前不久,教育部对“关于加强我国科技服务业转移技术经理人培养的提案”进行了答复,表示“教育部支持开展技术转移学历教育”。据了解,目前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已经或准备开展相关工作。

除此之外,鼓励社会化培养机构与高校、协会联合进行实践能力的人才培养也是必要的。例如,2018年7月,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同济大学、盛知华公司共同筹建了上海技术转移学院,希望培养技术转移领域的高层次、国际化、专业化的技术经理人。该院邀请了美国和加拿大国际技术许可专家进行授课,产生了一定影响。

获得感强了,才有干劲

在提高技术经理人服务能力的同时,其经济收益不应被忽视。“成果转化的收益与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基本无关。” 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副主任陈耀军告诉《中国科学报》。这势必会影响技术经理人工作积极性。

近年来,国家及各地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中,均要求解决高校院所内设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职级晋升问题。例如,上海甚至要求技术转移机构可以从单位的技术转移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对从业人员的奖励。

又如江苏在2018年对外发布了《技术经理人管理办法》《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技术经理人从业佣金收费标准》,明确提出技术经理人以技术合同成交额为依据,按梯度分配的形式确定佣金比例。

然而,由于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往往是内部管理人员,相关政策落实效果并不理想。

因此,刘群彦建议,不仅要强化政策落实,还要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结合各地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目标,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鼓励市场化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活动,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服务的资助和配套,构建相对健全的多元技术转移服务支持渠道。

只有技术经理人的获得感增强了,技术转移工作才有希望。“政策上的行业正名可以促使其业务范围呈现扩张趋势,常态化的收益反过来有助于吸纳数量更多的人员进入技术转移行业。”刘群彦说。

《中国科学报》 (2020-11-20 第3版 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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