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该省已下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通知》要求,对于科技含量高的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由省财政对投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其余每户奖补500万元。同时要求省财政每年支持的科技项目不少于30个,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此外,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现有省级科研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在支持技术改造方面,要求省级技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以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酿品、饮品、乳品、主食糕点、肉制品、果品、功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中药产品等精深加工技改项目。
为鼓励高学历人才到农业龙头企业工作,《通知》强调,对连续工作满5年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由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5万元,分别提供科研经费5万元、3万元。
(程春生)
《中国科学报》 (2019-09-24 第6版 农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