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志伟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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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振兴民族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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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项技术能够创造一个奇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本报记者 秦志伟

多年来,种业界关于如何应对“狼来了”的声音和争论一直不断。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强调,要“取消或放宽种业等农业领域外资准入”,再次引发业界的关注和讨论。

作为农业生产链条最前端,良种的作用至关重要。“要想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把良种牢牢攥在自己手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方智远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中国人的饭碗主要盛中国的粮食”“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壮大民族种业势在必行,但依旧任重道远。

外资布局中国种子市场

早在1997年,我国就已经放开种子市场。当年,原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中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在此之后,孟山都、先正达、杜邦先锋等跨国大型种业集团纷纷进入我国。

美来生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石曾在1993年~2001年就职于孟山都远东公司、2001年~2009年担任杜邦先锋良种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他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回忆,当时国外种业公司主要以与中国种子企业合资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

而国外种业公司考虑到自己既有品种又有相关技术,希望做大股东,“但最后跟中国政府经过长时间谈判都没有成功。”刘石说。

当时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国外种业公司占股份额,只有内部精神要求国外公司只能做小股东。刘石经历了孟山都进入中国的整个过程,最初合作是抗虫棉技术。1998年,凭借优良的抗虫性能,孟山都公司迅速占领中国棉花市场,垄断了中国棉花市场份额的95%。

刘石介绍,看到孟山都公司的发展势头,中国随即出台相关政策,严格限制国外公司控股,最多不超过49%,“也间接推动了《种子法》的出台”。

随着2000年《种子法》的实施和2001年我国加入WTO,我国种子产业进入全面市场化和对外开放阶段。跨国种业集团涉足范围不断扩大,逐步进入大田粮食作物。

比如,2002年杜邦先锋与山东登海种业公司成立登海先锋种业公司。他们研发的先玉系列玉米种子在国内畅销,迅速在国内种子市场上占据重要份额。“先玉335”玉米品种是典型代表,其推广面积从2006年的26万亩骤升至2009年的1691万亩,在中国玉米品种中位居第三位。

这时,种业外资威胁论兴起,国内开始关注。“而先锋在中国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出台新政发展国内种业。”刘石说。

除了合资,与国内科研机构进行合作是外资进入中国的重要形式。事实上,种子的研发具有地域性,为了更好地获得种质资源,开发出适合我国的品种,外资通过这种形式不断提升自己在中国的产品研发能力。

随着跨国种业集团在研发能力上的提升,它们在中国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加快在中国的战略布局。

实际上,和其他领域一样,中国种子产业市场是跨国种业巨头最看重的。据农业农村部统计,仅过去的五年,我国种业市场规模就从400多亿元增长到700多亿元。

跨国种业集团快速发展的同时,民族种业生死存亡的问题被频频提出,种业外资威胁论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院长李成贵在2011年担任北京市农委副主任时,分析概括了种业外资威胁论的观点,主要包括:一是对种质安全造成威胁,二是对种子产业安全造成威胁,三是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四是威胁农户经济利益安全。

当下,放宽种业外资准入的政策出台,是否会倒逼中国种业的奋起?

“土种子”有发展 更有差距

不可否认,跨国种业集团确实给中国种子产业发展带来了压力。但通过各方努力,近年来我国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取得了重要成就,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已达43%以上。

以蔬菜种子为例,我国在与跨国种子公司的激烈竞争中,2000多名科技人员培育出4000多个品种,占据约80%的市场份额。秋大白菜、萝卜、黄瓜、辣椒、春夏早熟甘蓝等大宗蔬菜及大量地方特色蔬菜品种,国内品种占有重要优势。

但是,“国外在设施栽培专用番茄、茄子、胡萝卜、菠菜、洋葱等重要蔬菜品种上,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方智远向记者介绍,美国等发达国家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普遍在60%以上,我国还有一定的差距。

方智远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种企数量多、规模小,创新能力不强,产学研结合不紧密。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17年3月,全国持证种子企业减少到3474家,然而近60%的种子企业注册资金不足3000万元。而美国种子企业虽只有1100多家,但其规模庞大,种子产业规模是我国的10倍以上。

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赵刚也承认双方差距比较大。他向《中国科学报》记者总结了比较明显的两个差距,一是企业缺乏育种积极性,科研和生产分离。赵刚介绍,国外公司多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企业,有合理的制度指导新品种选育,通过有实力的种企负责组织研发,保障有足够资金投入。而我国大多数育种工作在科研院所完成,大多数制种企业没有科研能力,科研和生产相分离。

另外,国外企业的育种面向市场,注重售后服务。比如他们愿意为农户种植提供辅导,这样有利于收集农户资料和信息反馈,从而帮助实现其育种目标。而目前我国种企更多扮演代理商的角色,卖完种子便完成使命,忽略售后服务。

此外,国内对种子销售渠道缺乏有效的管理,使得假冒种子流入市场。

“当前形势下,我国种业发展既迎来机遇,也面临挑战。”方智远说。

辩证看待,加快振兴民族种业

实际上,我国种子产业市场化只有20年的时间,起步相对较晚,不得不承认差距的存在,但更要看清努力的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曾强调,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项技术能够创造一个奇迹。

“不仅要提升科研院校基础性、公益性育种创新能力,加强科研院校与种子企业的战略合作,也要求我国尽快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不断提高种子的科技含量,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稳产的良种,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在方智远看来,只有这样,才能“把民族种业搞上去”,使我国农民使用更多的自主培育的良种。

对于外资进入我国种子产业市场,刘石认为还要辩证看待。在他看来,外资进入可以带来国外先进的育种技术与管理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种子产业落后的状况。另外,外资进入给我国种子产业带来了外来的压力,刺激国内种子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从整个方向来看,对外开放是发展趋势,种业也不例外。”刘石告诉记者,未来我国育种方要朝着提高效率和品质的方向发展。

赵刚也持有相同看法。他认为,目前我国要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选择一批有能力、有实力的种子企业组成联合体,以“抱团”的形式提高国内种业的综合竞争力。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陈义媛博士等人对玉米种子调查发现,一方面,玉米种子的商品化程度极高,但农户自留种的比例仅为1%,农户对种子市场有极高的依赖性,农民育种体系几乎遭到全面摧毁;另一方面,《种子法》颁布后,政府在种子市场监管方面有相当程度的下降。

“我们呼吁国家种业科研体系建设与农民基层育种实践并进,同时从制度上强化政府的责任和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陈义媛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事实如此,壮大民族种业,除了要按照“育繁推”一体化的思路推进,更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注重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着重解决好科研和生产“两张皮”的问题,真正让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中国科学报》 (2018-07-11 第5版 农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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