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的一位家长在网上发布了一封公开信,继红小学一年级的一位班主任对孩子进行体罚和羞辱。尽管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快速作出了反应,逐级处理,涉事教师被辞退,但此事件还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懑。
公开信中显示,这位天资聪颖的女孩,平时性格比较活泼、自信,但自从入了小学,仅仅两个月,在没有经过任何测评的情况下,她最常说的话变成了“我笨,我学习不好!”而且,情绪出现了很大问题,消极、惊恐、易暴躁。
经过沟通,家长才发现,也许由于孩子不那么乖巧听话,被老师多次殴打、羞辱、恐吓、孤立,老师说她是班级里最不被喜欢的、最烦人的小孩。
这一切都让家长非常震惊。有法律人士指出,涉事教师不仅违背职业道德,而且某些行为从法律上可定性为违法,包括违反《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这一职业最大的特殊就在于,他们的人格特质会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产生重要影响。“教师的人格就是教师的一切”,换句话说,这份职业对于从业者的个性、情绪特征、心理健康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有比较高的门槛。但有时,这不容易被发现。
其实,除了体罚,言语的暴力在教师身上并不少见,而对那些未成年孩子,如果进行人格的否定和侮辱,对他们内心有巨大伤害。
有人说,能当教师某种程度上是天生的。
首先,在情绪表现上,情绪稳定是这个职业非常重要的要求和标准。不懂得情绪控制,情绪调节能力弱的人,不适合这个职业,因为他们容易将情绪发泄对象直接对准年幼的孩子。合格的教师需要有耐心,遇事能保持冷静。
在性格表现上,热情、活泼、开朗、善于交际、适应环境能力强的人更适合教师职业。教师的心态还必须足够开放,指的是容易包容、接纳孩子,不会为了他们的一点错误就惩罚、伤害他们。
此外,宜人特征在教师身上也很重要,宜人性越高,这样的教师就越具有信任、利他、直率、谦虚、移情的特点。当然,还有他们的责任伦理感,教师尤其需要公平公正,尽职、自律,懂得克制。
如果教师从业者在这些人格特质的现实表现上有明显的缺陷,就必须对他们的工作状态及时关注和谨慎地评估,以免最终出现伤害孩子、违背师德,甚至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朱香)
《中国科学报》 (2018-11-09 第3版 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