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才妃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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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性别歧视,不妨公开招聘理由

 

■温才妃

最近,华中农业大学一则招聘辅导员的新闻惹来争议,根据要求,该校将招聘男性6名、本校女性1名,被媒体质疑为性别歧视。后经校方解释,学校多年的规定要求辅导员必须在学生宿舍与学生同吃、同住、同生活,目前辅导员队伍女多男少,不便于对男生进行教育管理。

就业歧视在我国是越来越敏感的话题,“男性优先”“限招男性”等字眼引起了女性的强烈抗议。可以说,舆论大胆质疑就业歧视,本身代表了社会进步。在国外,甚至有就业歧视的法律,保障就业中的性别权益。

但是,是否在招聘中,但凡提出男女比例要求或要求男多女少、只招男性,就是所谓的就业歧视呢?显然也不是这样的。有些特殊行业是根据性别匹配度来招聘的,比如,矿业、海上作业等岗位天然适合男性,而护士、幼师等职业更加青睐女性。华中农大的招聘理由,从方便管理男生的角度上考虑也在情理之中。

那么,用人单位又该做些什么才能得到社会理解,避免动辄遭受质疑呢?

一个毋庸置疑的观点,大学不能带头从事就业歧视的行为,甚至要为反就业歧视做表率。如果大学自身都不能摆正观点,那么用人单位显而易见的就业歧视就更加明目张胆。但在操作中能否更合理一些呢?

一些企业招聘中,尽管在笔试、面试中不作性别要求,但在录取时还是“重男轻女”。包括大学在内的招聘,要避免陷入这个导向。

更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在公布了男女招聘比例的同时,应该将如此设置的理由说清楚。这样不仅有助于公众消除误解,也方便社会监督,督促改正不当行为。当然,也有人质疑,理由可以很主观,任由用人单位编造“合理性”,但是一旦将其公开便要接受社会监督,以及同行质疑。就算一时糊弄了外行,但是同行的眼睛是雪亮的。随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升、女性地位的提高,相信会有更多的人不会继续对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保持沉默。

而对于社会上针对就业歧视的质疑声,笔者认为,需要有这样一股推进力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无则加勉,有则改之。在发展过程中的某个点,任何试图去阻止、堵塞发声的行为,都不利于解决就业歧视问题。它需要的是社会合力的共同推进。

《中国科学报》 (2017-11-14 第7版 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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