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涛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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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海明威侃斗牛

 

■金涛

【有评论家说它是一部“探讨斗牛的形而上学的冗长研究”,“有时枯燥,有时引人入胜”。】

有“文坛硬汉”之称的美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一生写了不少塑造与命运抗争的人物形象,他的《永别了,武器》《老人与海》等从不同侧面抒发了人的信念、意志、顽强的力量。像《老人与海》围绕一位老年古巴渔夫,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在湾流中搏斗而展开的故事,展示了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也形象地体现了作者的人生哲学:“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海明威的经历与爱好,充分体现了他不畏艰险、敢于挑战自我的阳刚之气。他喜爱冒险,热衷狩猎、海上垂钓和斗牛,并将这些生活中获取的素材熔铸在他的作品中。

1932年出版的《午后之死》与他的许多作品不同,它不大像小说,没有着力描写的突出人物,也没有贯穿始终的故事情节,有评论家说它是一部“探讨斗牛的形而上学的冗长研究”,“有时枯燥,有时引人入胜”。说它是西班牙斗牛的新闻调查,也许更为贴切。由于海明威当过新闻记者,他对西班牙斗牛文化的起源、斗牛场面的残忍血腥,特别是斗牛涉及方方面面的规则,都作了很内行的剖析与评介,足见他对斗牛的喜爱。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海明威十分关注它的现状与发展,对斗牛表演存在的价值和由此引申的有关生与死的哲学思考,都有独到见解(1959年海明威再次去西班牙,创作了另一部描写斗牛的纪实文学杰作《危险夏日》。)

“现代正式斗牛,用西班牙语叫corrida de toros,一般是每场由三个斗牛士来刺杀六头牛,依照法律规定,公牛必须是4至6岁,身体没有缺陷,有一对锋利的好牛角。”“正式斗牛时一定会杀死公牛的,这不是一种运动,而是一场悲剧。在规定的15分钟的准备刺杀和进行刺杀的时间用光时,如果斗牛士仍然杀不死公牛,公牛就会活着被引导者带领出去,这会使斗牛者蒙受羞辱。根据法律,必须在外面的牛栏中把这头活着出来的牛杀死。”

为何有这样不合情理的法律,海明威这样解释:如果这种获胜的公牛不被杀死,“而是允许它再次出场,允许它也像斗牛士一样增加经验,那所有的斗牛士都会被这些公牛干掉吧”。这也道出了西班牙斗牛的一个行业的极大秘密,斗牛是建立在竞技双方很不公平的基础上的,海明威承认:“现代斗牛的基本前提是公牛先前从没进过斗牛场”,正是因为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没有经验,公牛才会被斗牛士手里的红披风弄得晕头转向,以致被狡黠的斗牛士杀死,这绝对不是公牛与人按公平法则徒手搏斗的必然结局。从这一点也可看出斗牛的虚伪性。

海明威把斗牛比作雕塑艺术,他说:“我认为如果把现代斗牛比作雕塑艺术的话,除了勃朗库西(指罗马尼亚当代著名雕塑家)的雕塑作品之外,哪件现代雕塑艺术都不能与它相提并论。”他又说:“斗牛是关于死亡的艺术,同时它也被死亡抹杀。”他非常赞赏那些非凡的斗牛士,他们以娴熟的技巧,沉着镇定的气势,优雅准确的动作,出色地完成斗牛的规范动作,从而调动观众的情绪,正如海明威说的:“真令人难以置信,就凭一个人,一头牲畜,还有挂在一根棍子上的红布,能够导致情感和精神上的剧烈波动,创造出一种纯粹古典之美。”这大概就是斗牛的魅力所在吧!所以海明威认为:“斗牛是一门独一无二的,能让艺术家存在生命危险的艺术,也是一门由斗牛士的自尊心决定表演的精彩程度的艺术。”

出于对以生命赌博的这一特殊人群的尊敬,他在书中介绍了西班牙多名著名斗牛士的业绩,也对他们中的一些人的不幸夭亡表示深切同情。比如有个名为曼努埃尔·格拉内罗的斗牛士,“他是个俊美的少年,14岁前拉小提琴,17岁前学习斗牛,之后以斗牛表演为业,直到20岁死去”。1922年在马德里的斗牛场,一头贝拉瓜公牛杀死了他,“那头公牛先把他挑起来,再把他摔到围柜底部的木档子上,那头公牛还站着不离开,直到像摔碎一个花盆那样用牛角把他的头颅刺破为止”。这个年轻人之前参加过94场斗牛,死后除了一堆债务没有留下任何东西。

曼努埃尔·格拉内罗的结局是许多斗牛士的人生缩影,那些留下一身伤残、侥幸死里逃生的幸存者,就是福大命大的幸运儿了。

“一般是在下午五点或五点半开始举行斗牛。”这是海明威这本书书名的由来。

写到这里,不由得想起年轻时在秘鲁看过一次斗牛。秘鲁曾是西班牙殖民地,城市建筑与布局酷似西班牙,盛行斗牛。我是到达秘鲁西部太平洋边的城市特鲁希略,在那里应邀观看斗牛的。斗牛是在阳光灿烂、溽热蒸人的下午举行,圆形的阶梯状斗牛场,可容纳5000观众,气氛热烈,喇叭声、欢笑声不绝入耳。这场斗牛是我平生第一次所见,开始是马术表演,然后才是正式斗牛,这天连看了4场斗牛表演,两场是别开生面的滑稽斗牛,即斗牛士等人化装成唐老鸭、米老鼠、小矮人等童话中的人物。这种斗牛比起骑手斗牛更为惊险,但结局都是一样的,两小时的表演共击毙了4头活蹦乱跳的公斗。我本想中途退场,但因礼貌起见,不得不耐着性子坐到终场。当我看到斗牛的血腥时,我的同情和怜悯开始转向场上的公牛,开始对斗牛士表演的新奇突然变得兴趣索然。我不忍目睹这残酷的厮杀,更无从领会这种格斗的乐趣——我对斗牛的看法,至今未变。

《中国科学报》 (2016-06-24 第7版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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