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章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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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最高法院维持黄禹锡案原判

 
黄禹锡 图片来源:Dennis Normile
 
干细胞科学家黄禹锡在要求恢复社会地位的抗议中遭遇了挫折,近日韩国最高法院认为黄禹锡存在盗用经费和生物伦理学违规行为。该法院还将黄禹锡抗议首尔国立大学(SNU)解聘行为的辩护状寄还给下级法院进行复审,并且维持了之前判处其不存在诈骗罪的裁定。
 
黄禹锡曾宣布在胚胎干细胞研究领域获得了数个突破,但这些成果实际上基于伪造的数据。在2004年2月发表于《科学》杂志的论文中,黄禹锡研究小组宣布得到了来源于克隆人类胚胎的首个干细胞系。2005年5月,他们表示制造出了若干与特定患者匹配的干细胞系。
 
随着问题的出现,SNU调查小组在2005年12月宣布,第二篇论文并没有证据可以支持。在2006年1月的最终调查报告中,该小组表示第一篇论文的数据和图片也是伪造的。当时,黄禹锡公开承认伪造了论文,尽管他将责任推给了下属。两篇论文立刻被撤销,SNU也将他辞退。2009年10月,一个宣判法庭判定黄禹锡通过篡改数据盗用研究经费,并在研究中非法购买人类卵子,但并不认为他犯有诈骗罪。该法院宣布黄禹锡缓刑两年。后来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并将刑期改为18个月。“伪造科学数据不应逃避严厉的惩罚。”高等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
 
但SNU解雇黄禹锡的行为被证明是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2011年11月,上诉法庭认为解雇黄禹锡的决定“过于沉重”。但最高法院存在不同意见,并将该案发还上诉法院复审。SNU没有对此发布官方声明,但有消息来源表示,即使上诉法庭找到新证据支持黄禹锡,他的盗用经费和生物伦理违规等行为也意味着他与SNU的关系“实际上结束了”。
 
丑闻事件后,现年61岁的黄禹锡主要致力于克隆动物。他表示希望能重新开始研究人类干细胞。而目前的判决让他的“回归”的希望十分渺茫。(张章)
 
《中国科学报》 (2014-03-03 第3版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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