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彬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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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问贫困生制度

 

金秋十月,正是高校受理核准贫困生申请的时节。 图片来源:新华网

■本报记者 陈彬

金秋十月,很多高校的学生工作中,都有一项重要内容——受理核准学生递交的贫困生申请。

贫困生,这一随着高校扩招而渐渐为人们熟识的名词,在学生—学校—国家三级管理体系中,对于每一层级都有着特殊的含义:对于学生而言,那是一种身份和境遇;对于学校而言,那是一份责任和工作;对于国家而言,贫困生则是关乎教育公平和整体教育质量的神圣使命。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内高等教育的长足发展,我国的贫困生资助制度也几经变化,如今已经形成了以“奖、贷、勤、补、减(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政策体系。应该说,这一政策在现阶段已取得了相当好的资助效果,但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我们的政策还有哪些需要反思?

不平衡的帮扶资金

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年8月发布的《2013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类政策措施共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近4000万人次,资助总金额574.11亿元,比2012年增加26.28亿元,增幅达4.8%。

五百多亿元是一个不小的数字。然而,当我们细究这些资金的来源时,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无论是在我国还是在国外,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几乎都走了一条从政府承包到政府和社会资本责任分担的路子。比如我国便是从最初的“免费加人民助学金”模式发展至“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及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奖学金并存模式。然而,时至今日,国内民间资本对贫困生的帮扶力度依然不大。反映到具体数据上,2013年,国家财政资金投入贫困生资助288.29亿元,占资助总额的一半,高校本身支出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占比超过46%,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仅占3.18%。

“我国现今社会力量(民间)资助教育还远远不够,在认识、引导、管理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采访中,北京某高校学生处处长李亮说。

除资金来源结构的不平衡以外,在资金的分配上,我国不同地区和不同层次高校中,也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

在公开媒体中,记者并未查询到东西部高校,以及重点高校与普通高校间获得扶贫资金支持的比例,但采访中,几乎所有人都表示,不平衡现象的确存在。曾长期主持学生工作的西南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桂富强便坦言,在资金获得方面,高校间的差距很大。尤其是东部地区的重点高校,“甚至可以单独设立众多奖助学金”。而在中西部高校,尤其是非重点高校,这方面获得的投入很少。

应该说,这一现象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重点高校一般多为部属高校,国家首先需要照顾这些高校,地方高校有地方拨款,国家对地方出台了很多政策,但直接的投资不多。而对于社会资本,我们根本无法制约它们的走向。”国内某高校专门研究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学者许兴说。

对此,许兴表示,政府可以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加以缓解。“从公平的角度来说,国家资本必须在尊重社会资本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平衡措施。”然而,现阶段的财政支付手段却并不合适。

“我们目前的教育投资是中央把钱拨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负责。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生营养工程就是典型的中央转移支付,但中间出了很多问题。”许兴说,比较好的方式是以教育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实施机构,采取中央统一部署的方式,也许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受困现实的“资助包”

一提到贫困生资助,不得不提到的便是美国的“资助包”模式,该模式很好地解决了美国贫困生资助问题,也成为了国内资助模式的一个“范本”。

简单地说,所谓“资助包”,就是把美国国内提供给学生的全部资助,如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校园工读混合成一“包”,提供给学生,以便帮助不同层次的学生解决困难,其核心是大学通过规范合理的配置,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与其困难程度相称的经济资助。

“国内目前的资助体系,其实就是借鉴美国的‘资助包’制度,并加以重新设计。”桂富强说,比如以贷款的形式(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部分的费用,而对于日常基本生活开销,则由国家通过助学金的形式加以保证;再比如,如果学生志愿从事国家战略急需且条件艰苦的行业,如地、矿、油等,或者前往西部就业,学生贷款可由国家资本代偿,这些其实都是在模仿“资助包”。

然而,美国的“资助包”在中国却有点“水土不服”。以助学贷款为例,我国目前实行的助学贷款模式,其实就是在模仿美国的一种模式,但该美国模式早在2010年便已经停用了。“这并不是说我们目前的助学贷款模式已经‘落后’了,而是说美国的‘资助包’制度提供的助学贷款模式十分多样,一种模式出现问题甚至取消,关系并不是很大,但我们的模式却十分单一,这其实是有隐患的。”许兴说。

模式单一可以加以丰富,但有些问题却并不是简单的“丰富一下”就能解决的。

比如,美国“资助包”模式体现了“教育成本分担”思想,该思想要求教育成本应该由高等教育所受益的对象承担。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美国政府早在上世纪就开始减少免费的助学金的金额,并提高贷学金所占比例。如1975年,美学生助学金比例为75%,但到80年代末,该比例已下降至40%以下,而贷款比例则从20%上升到80%。在资助包制度下,在美国即使是最贫困的学生,他所获得的资助也不能全部是助学金。

“这种理念是正确的,也能避免学生出现‘等、靠、拿’的思想。但在国内,该思路面临一些现实阻力。” 李亮说,这种阻力便是中国的人力资源太过功利。

“在美国,勤工俭学资助在资助包中所在比例很高,收益率很高。国内虽然财政部和教育部也发了很多通知,要求社会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但社会却无法为学生提供足够岗位,而且学生打工所得也远远解决不了自身的生活问题。”李亮说。

事实上,目前国内贫困生“谋生”的主要方向还是来自于校内岗位,如助研、助学岗位等,这种岗位的待遇同样很低。“这一问题短期内解决不了,因为其牵扯到我国人力资源相对充足和大学生学习时间相对零散之间的固有矛盾。”

勤工俭学难以解决问题,贫困生和校方的目光共同指向了奖学金,学校也希望以此刺激贫困生的学习热情,但奖学金制度真的如此有效吗?

尴尬的奖学金

作为我国多元化资助体系中的主要环节之一,奖学金一直被视为解决贫困生经济问题的重要手段。但事实上,在奖学金这块“大蛋糕”的分成中,贫困生能分到手的并不多。

曾有数据显示,在国内高校奖学金的受益人群中,贫困生所占的比例不超过10%。其中,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者中,特困生比例不超过5%。换句话说,如果仅仅从资金投向来讲,奖学金所起到的作用其实更像是为非贫困生“锦上添花”,而不是为贫困生“雪中送炭”。

“其实奖学金的主要作用就是激励学生学习,其成本补偿性质和资助功能并不显著。”许兴说,加之大部分贫困生都来自于学习条件较差的贫困落后地区,自身基础较差,这使其在奖学金获取中本来就处于天然的劣势位置。

要使奖学金的资助作用和奖励作用同时发挥出来,我国于2007年实行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该奖学金将“家庭困难”和“学习优秀”并列为获得奖学金的必要条件,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贫困生的利益。

“目前国内高校中,已经有很多高校开展了这种‘助困类奖学金’,这对于贫困生的帮扶的确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许兴说,但这中间也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类奖学金在设立和操作过程中,一定要维护贫困生的自尊心。

“事实上,我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一名称就有些不感冒,这一名称限定有可能泄露一些贫困生的隐私,对于很多学生来说,这在感情上是难以接受的。如何平衡‘资助’和‘尊重’之间的关系,这需要我们好好思考。”他补充道。

资助=施舍?

如果将许兴对于助困类奖学金的疑虑放大到社会层面,另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便出现了。

许兴表示,目前社会对于贫困生资助的理念还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是一种认识。我们对贫困生的资助不应该是一种施舍,资助人和被资助人之间其实是一种平等关系,但很多人看不到这一点。”

比如,当前很多媒体对于贫困生在接受资助后“不感恩”的报道,其实就存在一定误导性。

如果从经济学角度看,贫困生资助更像是一种社会投资,用以把潜在的人力资源开发出来;如果从社会公正的哲学角度看,一个人的贫困在很大程度并不是其本人原因造成的,大学生的贫困更是如此,社会采取某些措施,对贫困人群进行一些“矫正”也是应该的。“在美国社会有一种观点,人到一定年龄阶段,社会就应该为其提供一笔成家立业的资金,社会资助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这笔资金的一部分。”许兴说。

事实上,所谓感恩与否,并不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如果一个学生通过贫困资助,最终成为某一领域的人才,那么他的工作成绩本身就是对社会的回报。”许兴说,其实资助和被资助之间,本来就应该是间接联系,而非直接面对的,我们要考虑到被资助者和资助者之间的平等性。“这关乎社会基本的平等理念。当然,在这方面我们的路还有很长。”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记者手记

面对资助,你在什么位置

“资助贫困大学生,其实最大的受益者不是学生,而是国家。”这是记者采访中听到的一句话,这句话看似简单,但内涵深刻。

一般的看法是,接受资助的贫困生是现行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因为有了资助,他们可以上学了。但殊不知,一名大学生日后创造的社会财富及所作的社会贡献,可能远远高于国家对其投入的帮扶成本,即使将部分可能的“半途而废者”计算在内,这也算得上是一份超额的“投资”。这笔账其实并不难算,但难就难在计算之前,各方站在什么样的位置上。

毋庸置疑,近年来,国家、地方乃至各个社会团体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强,各种政策也层出不穷。但另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政策制定者乃至于一些社会团体的成员,似乎把自己摆在了一个“施舍者”的地位,这其实也是之前诸如“竞选贫困生”“假贫困生扎堆”等现象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我们的政策是否真的站在一个与贫困生平视的位置。

当然,除了平视的位置,还有发展的位置。

一个学生的成才是需要时间的。在毕业之后,短则三两年,长则数十年,贫困生群体想要有所成就,更是一件需要长期等待的事情。然而,我们的政策制定者和资本投入者是否有这个耐心呢?

在记者采访时,曾与受访学者聊到过这样一个话题:贫困生帮扶效果是否需要一个评价标准。对此,学者的意见是:有必要,但难度大。在这句话的背后,记者读出了另一份隐忧:在政策制定已经很功利化的高等教育界,不恰当的评价标准很可能会加重急功近利的心态,这个风险太大了。

总之,面对错综复杂的贫困生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其实不是解决“技术性”问题,而是将心态放平,站在平等的视角上审视贫困生的诉求,站在发展的视角上看待贫困生的发展。要知道,站对位置,这是解决问题重要的出发点。(陈彬)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国际镜鉴

美国

美国高校实行收费制,学生财政资助计划是多渠道来源、多形式的“混合资助模式”,管理是有针对性地资助和科学的“资助包”方式。其资助系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奖、助、贷、工读等,约占总资助额的80%;另一部分是各院校自己资助和其他资助,约占总资助额的19%。数以千计的资助项目构成的“混合资助模式”,为大学生带来众多的受资助机会。

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每年公布六大地区四类院校的成本费,定时公布美国各地区的预期家庭贡献参考标准;学校公布基本配比标准,并按学生经济状况向学生提供混合资助。

英国

在英国,高校都收取学费,但学费由国家支付,国家还提供助学金。英国法律规定,英国所有高校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两种形式的国家资助:一是学费由国家支付,二是领取生活费资助。

1990年,英国实施了《1990年教育(学生贷款)法》。此法规定贷款不计实际利息,不与家长或配偶的经济收入挂钩,申请审批手续简便,资金迅速到达申请者账户。还款从毕业后次年开始,根据学生毕业后的收入还贷,还期5至7年,配偶不承担债务责任。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从不收学费到收费几经变革。当前高等院校采用收费制。制定高校学费基本标准为总直接成本、业务成本的20%。资助不计息,还贷方式是“按毕业后工资收入比例”归还,别国是“分期按贷学金总量比例”归还。

日本

日本日本高校学生资助主要是教育贷款性质的“育英奖学金”。1944年政府通过立法使长期以来从事资助大学生的组织“大日本育英会”获得“特殊法人”地位。日本的育英会作为专门机构发放学生贷款,并制定了高效的追讨办法。

日本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学生尽早还款,规定若在偿还期内提前4年还清贷款,则退还贷款的10%作为奖励。同时规定,学业优异者可以享受不偿还贷款的优惠。日本除育英会外,还有一些组织机构和个人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的资助。

韩国

韩国大学生的学费负担近年来不断加重,然而考上大学又辍学的现象在韩国较为罕见,原因之一是韩国有一套完善的助学贷款机制。

韩国主要推行国家优惠贷款。政府指定十几家金融机构向城市和农村学生提供低息贷款,每年提供两次。学生可在指定银行申请。贷款额控制在学费范围内,不包括生活费。偿还期分一至两年的短期贷款和两年以上的长期贷款,最长可达11年。

韩国法律同时规定,贷款人须是20~30岁取得大学或专科学籍的新生或在校生;贷款人的父母或担保人必须在贷款银行所在地居住,且事先要向其父母确认并征得同意;学生所在学校校长必须出具推荐、证明材料;本人、父母及连带担保人不存在信用不良记录。

《中国科学报》 (2014-10-23 第5版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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