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戎可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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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梨甜酸肉
 
■戎可
 
凤梨和菠萝是不是一种东西?至少在大三之前,我根本就没听过凤梨这个词,更不用说如何区分凤梨和菠萝了。让我知道这个词的,是阿狗。
 
阿狗是我最想念的两个大学同学中的一个,姓黄,漳州人。起初我们叫他阿黄,不记得是谁说的,阿黄像是狗的名字,于是他就被改叫黄阿狗,再后来就省略成了阿狗。每次叫他,他都是咧着大嘴笑,五四青年式的眼镜后面,两个眼珠鼓鼓地瞪着你,我总是怀疑他是不是有点儿甲亢。
 
在我们班,阿狗是最后报到的一个,如果不是他爸爸逼着他,多半他也不会来。那是最后一个报到日的下午,阳光温暖而明亮,宿舍靠门上铺的床还空着。这小子突然就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一如他后来三年多每次进宿舍的架式。
 
刚一进来,他就把一台板凳一样的卡式录音机摆在了床上,于是《九月的高跟鞋》就那么淌进了我们的大学生活。那歌声中淡淡的忧郁和宿舍窗外柔软的阳光,至今还不时纠缠在我的梦里。
 
也许是收拾东西忙得出汗了,阿狗脱去圆领套头短袖衫,牛仔裤低低地挂在髋关节上。他说他在中学是足球队长,问我们踢不踢球,我这才注意到他整齐的八块腹肌和满身的腱子肉。后来,他成了系队的队长,校队的副队长。他对床的阿花也喜欢打球,他俩便成了宿舍里最要好的朋友,也一起干了不少坏事。
 
我从小被家长禁止参加体育活动,对足球无限向往,于是就总是跟屁虫一样,跟着他们去“上弦场”(我们厦门大学的一个运动场,在海边,半月形的,像上弦月……)我只能把球往左前方踢,阿狗就让我做右后卫,总算不至于把球踢错方向。我挨过几乎双方球队所有人的骂,却从来没有被阿狗骂过。他总是鼓励我:“你只要把人挡住就算成功”,所以我也没少放倒过对方前锋。球场上无论出多大的事,阿狗都能罩着,似乎他是我大哥,其实他小我好几个月。似乎是理所应当,踢完球,我得带他去喝可乐和冰豆奶。
 
阿狗总是在动,难得静下来。偶尔消停,眼睛就会失神,会拿着铅笔在速写本上涂画,画得有模有样。大二的时候,他在床边贴了张酒井法子的照片,过几天换成了他对着照片临摹的素描。那铅笔勾出的法子的眼神曾经让我砰然心动。用现在的话说,阿狗很有文艺范儿,经常跟一群貌似搞艺术的人混在一起,偶尔也画画广告,好像还能赚些外快,但又似乎永远入不敷出。生活费一花光,他就会跟我说这个食堂的醋肉地道,那个食堂的包子好吃。于是,经常会在某个中午,我下课,他从校外回来,约在某个食堂,像一对小情侣似的挤在一起喝排骨汤。只有那样的时刻,他才绝对不会嘲笑我新买的T恤有多土。
 
阿狗很喜欢给别人参谋怎么穿衣服,也喜欢给人剪头发,经常大中午的一群人等着他。他也不急,斜叼着根烟,耍弄着从实验室偷来的剪刀,一副很悠闲享受的样子。
 
大三那年,我得了一份很大的奖学金,请他吃肉之后,他带着我去轮渡码头,在那附近的服装市场买了两条牛仔裤。那是我第一次穿牛仔裤,毕业后还穿了好久,也时髦了好久。
 
都说有艺术气息的人感情也丰富,阿狗时不时会哭,有时是因为喝多了酒,有时是因为失恋。现在我数不清楚他到底有多少次痛失至爱了,有时候他会把姑娘的名字写在天花板上,边哭边念,有时候不说话,只默默地画画。
 
大二的时候,他喜欢上了本专业高我们两级的北京女孩儿,一个乖巧优雅的姑娘。阿狗像变了个人似的,不怎么出去耍了,竟然还去上课了,坐在我边上啃英语。他们两个经常在我们宿舍玩儿,有时候打牌输了,我们就在彼此脸上画牙膏,第二天各自脸上还留着红红的小乌龟印。有时他们会在宿舍煮螃蟹,把鳃都给我吃,说那是好东西。后来,姑娘毕业,阿狗又不说话,又画画,只是多了件事做:他会去买各式女孩儿用的东西,大到洗发水小到卫生巾,寄到北京去,就那样一直到他出国。我有时候会想,阿狗后来在UCSF(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娶了个意大利姑娘时,还会想起北京女孩吗?
 
阿狗不是不爱学习,而是想学文科,想画画,他爸爸不准。他的爸爸那时是美国某个大学的教授,搞生物的,他的舅舅是我们系里的动物生理学教授,所以他必须学理科,必须来我们系。不仅是他,他有一个小表妹,也是才华横溢文采斐然,也在我们系里读细胞专业,我不知是不是也是被逼的。
 
阿狗拗不过他的爸爸,便消极怠工,得旷课就旷课。每到考试,他总是许诺,什么帮我买衣服啊,帮我进校队啊,以后发达了送我电脑啊之类,最实惠的就是去北校门外的一条街上吃肉。于是,每次考试他都坐在我的后面,真难为他八百度的近视,也难为他每次考完都信誓旦旦地说要好好学习。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他爸爸可能觉得这总不是办法,大四的时候便强令他出国。出国之前,他在外面同狗友们喝了好多酒回来,又找我和阿花在斜阳谷的小馆儿里坐了很久,第二天一早去北京道别。刚去波士顿大学时,他经常给我写信,赌咒发誓要痛改前非,后来不知怎么就又开了个音乐工作室,在网上有个精致的网站。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没了消息。再出现时,他已经在荷兰做完了博士后,从事癌症研究,在Nature、Cell、Cancer Cell上都有文章发表,现在在加拿大的McGill University谋了一份教职,算是遂了他爸爸的心愿。只是不知道,现在的阿狗快乐吗?
 
阿狗在我们的大学参加完最后一次考试后,我俩去吃他承诺的蒜泥白肉,自然也少不了我喜欢的红烧肉和大家都喜欢的素炒空心菜。风卷残云之后,不饱,说再点个肉吃吧。要来菜单,想想这几年所有肉都吃过了,就这个凤梨甜酸肉没吃过,就这个吧。菜上来,一大盘的菠萝,几小块肉。我这才知道,原来这凤梨就是菠萝。
 
阿狗的大名叫思东。转眼二十一年不见,曾经的大男孩儿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兄弟,你远在西国,可有空东来喝酒?
 
另:现在想起来,似乎大部分假期后返校时,阿狗都在厦门站外的栏杆上坐着等我。那时候没有手机,他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回去?真不记得了。有时我和他会跑上街去看电影打电动,有次花到口袋里只有两毛钱,既不够坐车也不够买水,口渴难耐,于是跑到药店买了一小包维生素C,各自含着从中山路走回学校,大半夜的。补记在这儿,不然说不定哪天突发痴呆,就忘了。
 
我是在想,如果阿狗不去美国呢?毕业后找了个不三不四的工作,黑皮加身满口胡诌?或者真成了艺术家,游离在社会的边缘?还是弄潮于商海,赚得盆满钵溢?真不好说。我不相信人会变,老话说三岁看老。以阿狗的性格,也许真的就是西方更适合他。他爸爸给他取名字的时候,可曾想过,他注定要终老在地球的另一端?
 
http://blog.sciencenet.cn/u/squirrelroco
 
《中国科学报》 (2013-05-20 第6版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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