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克梅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9-4 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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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减灾教育更应有制度化保障
 
■刘克梅
 
根据一次减灾问题问卷调查的结果,有37%的人从未接受过防灾、减灾教育,经常接受教育的只有4%。被问及家中是否会常备急救用品,如救生包等,74%的人表示不会准备。(9月3日《人民日报》)
 
其实,在经受了诸多公共灾害,比如地震、洪灾、水患,还有诸多公共事故后,公众的灾害意识、防灾意识已得到了不小的提升。比如不少单位曾邀请消防官兵进行消防和安全培训。
 
为什么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还如此淡薄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所进行的减灾教育多是一种散淡意义的教育,自由度很大。而不是强制性、约束性的灾难教育,更没有进行培训后的考核。
 
因为要求过于“软”、“散”,人们的学习惰性就会占上风,而将宝贵的学习机会不当回事。对安全的精神重视度弱化很多,让本能的灾难敬畏意识消减很多。给自我带来了更大的安全隐患,更给社会造成隐形伤害。
 
因此,不妨将减灾防灾教育纳入职业培训、教育培训中,进行制度化和职业化强制。让这种素养成为发展、工作和升学的重要杠杆。用这种严谨、规范、认真、系统的培训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纠正人们对安全发展的不在乎的心理,更让根深蒂固的安全麻痹症得到纠正,让学习惰性得到纠正。
 
有了制度化保障,安全培训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认真落实的;不是能轻易逃避的,而是必须真心落实的。坚持时日,整个社会的安全发展意识、减灾防灾意识就能得到巨大提高。
 
尤其应该强调的是,中国人“健忘”,很多重大灾难都唤不醒防范于未然的防灾意识,有些人甚至达到了麻木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必要用制度化培训进行纠错。
 
这方面,已经有成功经验。比如香港劳动法规定,企业开业之前,必须要对员工进行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只有接受教育的人员达到一定比例,方能准许开业。而且,在所有机构注册之前,也都有相应的要求,确保对人员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而在一些国家,防灾减灾等安全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本内容,国民受过教育的比例在德国为80%。
 
还有日本,学校有防灾教育、公司有防灾预案、社会有救灾培训。日本地方政府有专门为居民和参观者建立的防灾教育中心,除了图片、文字,以及模拟体验,中心还开设有面向公众的各种防灾、减灾培训课程,也有面向单位开设的消防员培训班。这些制度化的安全培训,有效提升了公民的减灾意识。
 
因此,各地政府也应将灾难教育纳入制度化培训,进行制度化、常态化和社会化培训,让更多公民成为具有一定安全素养的“现代公民”,提升生命敬畏感和珍惜意识,唤醒登高望远、居安思危的避灾意识、躲灾意识、预警意识,营造更安全和幸福的发展环境。
 
《中国科学报》 (2012-09-04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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