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大良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3-6 7: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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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科研中的利益冲突
 
■赵大良
 
前些天与一位专家闲谈,聊到激光矫正近视手术和台湾地区最早引进镭射近视矫正手术的台北医学大学眼科兼任教授蔡瑞芳宣布今后不再做此手术。他还说他在此方面有些思考,理论上就存在缺陷,自然存在风险。我马上约请他写篇文章,可他说他不敢写。我说为什么?我们只谈理论不谈技术。他的一句话让我收回了约稿请求:“那样要断了多少人的财路呀。大家不是不知道,而只是在确切的危害没有出现以前,没有人愿意重视。”
 
后来的一天,我与北京的朋友交流版权研究方面的信息,他说他最近关心的是医学论文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医学研究中的利益冲突,在西方国家已经有比较完善的规范,而在我国还没有引起重视。可是,随着我们的医学研究水平的提高,研究结果将对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到那时,医学研究中的利益冲突将会越来越突出。一些商业机构会想方设法阻止不利于自己市场的研究成果发布,而高强度地支持于自己市场地位有利的研究成果公布和发表。
 
尽管现在的研究已经受到利益方的左右,但研究成果的作用有限,所以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相关的科学研究规范,在我们国家还很不完善。即使是不完整地引进一些西方的规范,在执行过程中也是不严格,公布发表以后也没有人提出异议和追究。
 
前几天,我又接到一位在海外读学位的中国留学生的信件,邀请我参与他的研究项目,接受他的采访。当按着我的约定,收到采访提纲以后,他特别提醒我要签署一个“协议书”,并叮咛了一系列的注意事项。这让我又一次感觉到:科学研究的严谨和公正。想想我们的大多数研究,包括我自己在内,好像没有什么具体的规范“约束”。
 
为此,我在省科协会议上特意提出了一个建议:科协应该牵头制定中国的科学研究规范!
 
科学研究规范,特别是利益回避规范这个问题,越来越显得重要了。在此,我想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事情:网上炒作得沸沸扬扬的活熊取胆汁之争、牛奶国家标准的宽容、电动汽车的标准和模式之争、秸秆气化等等,一些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似乎并不是完全遵循着科学和技术本身的规律在发展,总是有一些利益相关方的身影。
 
利益冲突,并不可怕,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博弈。但可怕的是没有“游戏规则”!制定相关的科学研究利益冲突规范已经越来越显示出时代的紧迫感。今天发发感慨,希望能够为中国的科学发展尽一份心力。希望科技界人士和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此事。
 
(选自科学网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71721&do=blog&
 
id=543602)
 
《中国科学报》 (2012-03-06 A3 两会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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