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根据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签署的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实施细则,发布了2012年双方共同资助合作项目指南。
2012年双方拟资助48个项目,执行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双方支持中美科学家在肿瘤、精神健康、过敏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包括HIV/艾滋病及其并发症)和医学免疫等领域开展合作。
药物、生物制剂和诊断学的临床试验不属于本年度资助范围。该项目鼓励围绕科学问题开展的合作研究,避免以样品交换为主要内容。如必须涉及样品交换问题,中方申请人须获得国家相应部门批准,申报时须附上有关书面批准材料。对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申请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书。
根据要求,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此项目为一年期合作项目,中方申请人不参与基金委的项目限项查重。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项目。同时,双方合作者应分别向NSFC和NIH提交申请,单方申请视为无效。
中方项目电子申请材料接收截至2012年2月24日下午4点(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内提交时间为准),纸质材料接收截至2012年2月24日(以邮戳日期为准)。美方项目申请截至北京时间2012年2月21日,双方申请人应确保各自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柯伟)
《中国科学报》 (2012-01-01 A25 基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