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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
推动全周期污染监管防控,筑牢新能源产业绿色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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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光伏、风电装备加速走向国际,海外市场对绿色制造、循环经济与全生命周期环境合规要求趋严,相关产业全生命周期污染物排放及其环境风险亟须引起重视。”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
作为全球新能源投资和部署的领跑者,2025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已达18.4亿千瓦,占比高达47.3%。“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然而,由于光伏与风电产业全流程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复杂,包括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微纳粉尘及毒性气体等,成为制约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一个因素。江桂斌统计发现,在生产阶段,部分上游材料的毒性成分含量较高,如风电叶片树脂中双酚A残留量最高可达65毫克/千克。此外,个别光伏玻璃工厂生产废水中总汞超过10微克/升。
同时,对于新能源材料全生命周期排放的污染物,如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多环芳烃和重金属等,复合毒性效应及生态健康风险的环境赋存与迁移过程不清楚,制约了风险的有效识别。“这些特征污染物若缺乏系统研究,其复合毒性效应及生态健康风险将难以评估。”江桂斌说。
他表示,守住新能源产业的绿色底线,必须从源头到末端打出一套组合拳。首先,要大力推动生产端毒性成分替代品研究,从源头降低污染物质含量。江桂斌建议:“应加快高风险添加体系替代,如不含氟光伏背板材料及低毒性风电叶片泡沫等;将低毒性、可回收与循环设计纳入材料评价体系,降低末端治理成本与处置风险。”
其次,必须完善全流程污染物监管,打造具有公信力的清洁能源管理体系。针对当前存在的“特征污染物纳入不足、跨环节衔接不够”短板,他提出,在光伏侧,强化废水氟化物之外的有机硅等特征污染物监管,尽快完善生产端监测规范,并与回收处置端标准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在风电侧,在地方标准基础上,尽快形成国家层面的处置分类与污染控制要求。此外,要以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绿色供应链管理等“绿色制造”体系为抓手,打造标杆企业,提升产业绿色公信力。
长远来看,江桂斌认为,健全新能源产业毒性成分的风险评估与毒性效应研究体系是降低健康与生态风险的关键。他主张遵循“建立清单、机理探究、风险评估”的路线,大力推动基础研究。
“要建立优先控制污染物清单,强化污染物的水土气多介质赋存形态与环境行为研究,开展面向真实暴露的毒理与健康效应研究。”江桂斌表示,通过形成可用于风险分级的关键参数与阈值,并推动研究结果快速转化为监管工具,实现风险导向的全生命周期管控。
江桂斌委员。冯丽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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