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是全球关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到2035年终止结核病流行”的战略目标。
为此,我国积极响应,并于2024年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明确提出“加强预防措施,减少发病与传播”“强化政策帮扶,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等重点任务,旨在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如期实现终结结核病流行的目标。
刘晓青(受访者供图)
“耐药结核病尤其是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因其传染性强、疗程长、治疗难度大、费用高昂,已成为结核病防控中的突出难题。”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疾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西省疾控中心主任刘晓表示。
研究显示,耐药结核病患者全程治疗费用约16万—20万元,远超普通结核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我国是全球利福平耐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每年新发患者约2.8万例,防控形势严峻。
刘晓青认为,提升耐药结核病患者保障水平,强化防治措施,是落实国家规划、实现终结结核病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面临的困难不容小视
谈到目前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刘晓青认为,主要面临以下困难:
第一,治疗难度大,疾病传播风险高。耐药结核病需使用二线药物治疗,疗程长达18—24个月,方案复杂、不良反应多,患者治疗成功率普遍偏低(约50%—75%)。治疗不规范或中断易导致耐药菌传播,加剧疫情扩散。
第二,医保支付政策与治疗需求不匹配。目前DRG/DIP付费体系将耐药结核病与普通结核病归类为一组,导致其高昂的住院费用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机构因经济压力,可能推诿患者或限制院内使用必需的高价药品,影响规范治疗。
第三,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沉重。尽管贝达喹啉、德拉马尼、普托马尼等关键二线药物已纳入医保乙类目录,但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比例仍高达50%—70%。全口服短程方案总费用约20万元,自付部分近10万元,远超一般农村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不少患者放弃或中断治疗。
多管齐下共治耐药结核
为切实提升耐药结核病患者保障水平,推动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刘晓青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专项保障机制。设立耐药结核病防治专项基金,对二线抗结核药物实行免费供应。推行“医保报销、财政托底”模式,实现耐药患者治疗药物零自付。或通过专项采购确保药品可及,其余诊断、检查等费用由医保与个人共担。
其次,提高医保保障水平,优化支付方式。将耐药结核病纳入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实行“特病单议”,依据疾病类型与治疗周期制定合理付费标准。对二线抗结核药物实施药占比考核豁免或差异化管理,调动医疗机构收治积极性。推动将贝达喹啉、德拉马尼、普托马尼等关键药物由医保乙类目录调整为甲类目录,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最后,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综合救助。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耐药结核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农业农村部门对因病致贫风险家庭实施监测与帮扶,提供临时救助。鼓励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开展社会募捐,形成多方合力,减轻患者生活与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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