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针对4本开放获取出版物1.84万篇文章的分析显示,相较于未被引用的审稿人,当自己的研究在论文后续版本中被引用时,审稿人更有可能通过该论文。相关研究近日在线公布于预印本平台OSF Prepr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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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研究的灵感来源于一些作者的轶事。论文作者、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的Adrian Barnett表示,自己引用某些论文仅仅是因为审稿人要求这么做,有时这类要求并无不妥。
但Barnett指出,如果审稿人要求引用过多文献,或者要求引文的理由不充分,那么同行评议过程就可能变得具有交易性质。要知道,引文数量会提高研究人员的h指数,后者是反映其出版物影响力的一个指标。
提出不必要或不合理的引文要求,有时又称“强迫性引文”,通常被视为不当行为。匈牙利罗兰大学的Balazs Aczel表示,这项研究并非首次调查审稿人要求引文的现象,但纳入的同行评议数量和分析深度具有创新性。他指出,研究这一现象的一大障碍是出版商缺乏数据共享。
这项研究涵盖了4个出版平台的论文,分别是F1000Research、Wellcome Open Research、Gates Open Research和Open Research Europe。这些平台会公开论文的所有版本及审稿意见。出版商要求审稿人通过、拒绝或有保留地通过每篇论文。同时,当审稿人要求作者引用自己的研究时,也需要解释原因。
每篇论文至少由两人评审,在3.7万次评审中,54%的审稿人无修改通过了论文,8%的审稿人拒绝了论文。近5000篇经过评审的论文引用了某位审稿人的研究,约2300次评审中审稿人要求作者引用自己的研究。
分析发现,相较于未被引用的审稿人,被引用的审稿人在首次评审后更有可能通过该论文。那些建议作者引用自己研究的审稿人,通过论文的可能性约为拒绝论文或表达保留意见可能性的一半。
在400多次评审中,审稿人的研究在论文第一版中没有被引用,且在评审意见中要求作者引用自己的研究。结果显示,在第二版被引用的审稿人中,92%建议通过论文;而在第二版仍未被引用的审稿人中,这一比例为76%。
Barnett表示,当审稿人拒绝一篇论文时,他和作者都清楚该审稿人很可能会评估论文的任何修订,因此作者也许会选择阻力最小的路径——纳入所需引文以使论文被接受。
Barnett还分析了2700条评审意见,并找出了其中100个最常用的词。那些要求引用自己研究的审稿人在拒绝论文时,更有可能在意见中使用“需要”或“请”等词。他认为,这表明使用了强迫性语言。
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的Jan Feld并不认为这类语言是强迫的标志,“这似乎有点牵强”。审稿人拒绝一篇论文可能有其他原因,并非仅仅因为作者拒绝引用他们的研究。
Feld并不否认审稿人会要求一些不必要的引文,但他们可能通过推荐引用解决问题。审稿人既可以建议引用他人的研究,更会因为最了解自己的研究而建议引用自己的。即便在提出这些建议后,“如果论文没有改进,或者审稿人仍有顾虑,他还是不能建议发表”。
Barnett承认,该研究并未区分不合理和合理的引文要求。为减少不合理的引文要求,他建议审稿人在评审意见中推荐作者引用自己的研究时,应说明原因。另一种办法是使用算法检测并向编辑标记引文请求,编辑可以检查引文是否合理。
Feld表示,期刊编辑加强监督可以发现那些“非常明显的不必要引文情况”,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情况是模棱两可的。
参与研究的F1000出版商发言人表示,这项工作“引发了对审稿人行为问题的关注,值得学术界进一步调查和思考”。他补充说,公开审稿意见应该能阻止许多审稿人提出不当的引文要求。
相关论文信息:https://doi.org/10.31219/osf.io/wdv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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