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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宣布:高校院所人才创办科技企业,最高资助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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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一地再放“大招”。
7月31日,无锡市出台印发《无锡市促进全链式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紧扣科技成果供给端、需求端和服务端三个方向发力,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关键环节制定了12项举措,努力破解“转什么、怎么转、谁来转”等问题。其中,在“激发各类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活力”的举措中,《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高校院所人才团队携科技成果创办或领办科技企业,并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针对“转什么”的问题,《若干措施》首条举措就明确指向加强成果捕捉和供给,提出组建无锡技术转移高校院所联盟,建立“驻校技术经理人”机制,主动捕捉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同时,探索实施“项目经理人”科技创新管理范式,并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通过“订单式”研发和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针对“谁来转”的问题,《若干措施》致力于激发各类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活力,提出组织实施“无锡青年科学家支撑计划”,支持前沿技术领域领军的青年科技人才来无锡创新创业。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团队带科技成果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经评审择优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若干措施》还首次提出将优秀技术转移人才纳入“太湖人才计划”并予以高层次人才奖励。在人才评价层面,《若干措施》还提出将优化科研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作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岗位聘任、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
针对创新平台的成果转化,《若干措施》明确给予“真金白银”支持。其中,重点科研平台向企业转移转化创新成果,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0%可获最高500万元支持。高新园区企业承接高能级创新平台成果并落地转化,每项成果最高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给予500万元。《若干措施》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服务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并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给予奖励。此外,新建智能化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在科创金融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构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融合创新生态,用好政府引导基金,加强市区两级财政引导基金联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硬科技”。同时提出国资基金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政策支持,推动设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探索“先投后股”等方式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对于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医疗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以及技术转移中心、科技金融机构等服务单位,《若干措施》均提出相应的针对性举措,旨在覆盖科技成果供给端、需求端和服务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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