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毕”(延期毕业)现象在高校中正变得愈加普遍,并大有从研究生向本科生蔓延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本科生之所以选择“延毕”,并不是由于自身条件达不到毕业标准,而仅仅是为了保留应届生身份而选择主动“延毕”,从而为自己筹划未来发展多一个“缓冲期”。
应该说,在就业压力日渐增大的当下,本科生选择“主动延毕”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行为本身并不值得提倡。事实上,如果从财政公平的视角对“延毕”进行分析,就会发现“延毕”制度并不适用于公立高校的本科生。
他们凭什么能“延毕”
本科生“延毕”的背后,涉及高等教育一个基础性问题——财政公平。
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并不难理解——目前国内的公立高校本科生几乎全部属于全日制在校生。这些学生在接受本科教育的四年期间,学费只是部分承担了生均教育成本,且分担比例不高,国家财政实际分担了大部分生均教育成本。
所谓“生均教育成本”,是指学校一年在教学方面的总成本支出除以总学生数后获得的数值。在世界范围内,生均教育成本主要由政府财政拨款、学生缴纳学费以及社会捐赠经费三部分支撑。由于我国高校目前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数量太少,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真正分担生均教育成本的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学费。
根据我国现行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
换句话说,一名本科生看似是在“交学费上学”,但实际上,国家财政为其投入的资金数额至少是其所缴纳学费金额的数倍,这还不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在住宿、公共设施使用以及其他方面占用的资源。
回到本科生“延毕”的话题。当一名学生选择“延毕”时,这一决定看似只是个人意愿,但由于“延毕”期间该学生仍然具有在校生学籍,因此依然享有国家的财政拨款支持。如果考虑到其他专项财政经费,一些国内顶尖高校一年的生均教育成本是非常高的,与之相对应,学生学费所分担的成本比例实际上很低。
问题在于——相比其他正常毕业的本科生,“延毕”的少数本科生凭什么可以享有更多的财政支持?仅仅因为他们想“晚一年毕业”吗?
“钱”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本科生不适用“延毕”政策的核心,在于这种做法有违财政公平。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纳税人的口袋,这些钱原本应该用在正常学制中的学生身上。
基于以上分析,对于公立高校的本科生,四年应该是其享受纳税人补贴的时间限制。大四学业结束,就意味着学生的“财政补贴”也应画上句号。此时,如果他们尚未达到毕业要求,校方也要让其“结业”。结业后,学生不再具有在校生学籍,同时也失去了应届生身份。他们可以作为“旁听生”补修尚未完成的课程,按学分缴费,并全额承担在此期间的教育成本。完成全部学分后,校方可以为学生换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当然,这只是针对“被动延毕”的学生,至于“主动延毕”,校方更应该格外谨慎,不为“延毕”学生承担更长时间的额外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高校中“延毕”问题涉及最多的其实是博士生群体,但由于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的财政成本有所区别,本科生的“延毕”问题与研究生的“延毕”问题也有不同。
问题的核心还是“钱”字。
理论上看,博士生主要工作是跟随导师,或者说作为导师的“同事”一起探索未知,其主要资金支持直接来自导师的科研经费。换句话说,博士生的资助本质是工资,其直接来源是导师个人。博士生如果由于尚未完成科研探索而不能按期毕业,只要导师愿意为其继续提供“工资”,就不会造成财政上的不公平。
至于硕士生,目前已经被区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其中,学术学位硕士学费较低,学生也享受来自财政的高额成本分担,因而学制应该缩短,“延毕”需要格外谨慎;相比之下,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很高。比如,2025年北京大学数学学院“大数据”专业的学费为20万元(二年制),学生已经分担了大部分生均成本,因而缓解了由“延毕”所带来的不公平问题。
不鼓励“延毕”,应支持“间隔年”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分析仅仅局限于公立高校。对于民办高校而言,由于其资金并不主要来自国家财政,因此,只要校方认为“性价比”合适,就可以允许学生“延毕。
正如前文所说,面对目前复杂的就业局势,以及“00后”群体自身的性格特征,本科生以某种方式给自己设置一个“缓冲期”,这样的诉求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应该给予足够的支持和鼓励,只是这份支持和鼓励有一个大前提——不能违背“教育公平”。
事实上,我们也的确有一些替代选项可供选择,比如“间隔年”。
所谓“间隔年”,指学生在本科、硕士毕业后,利用一段时间(通常是一年)放慢生活的脚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或者体验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间隔年”不是“延毕”,而是毕业后学生一种积极的自我探索,且由于学生在“间隔年”期间已经失去了“在校生”身份,也就不涉及财政公平问题。
在我看来,当下的制度应该为“间隔年”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政策和制度支持。比如,当学生经历过“间隔年”,并获得清晰的自我认知时,他们已然不是“应届”毕业生,也就因此丧失了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这点应该改。我建议学生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时限可以延长到毕业后的5~10年;或者进一步建议,所有本科、硕士毕业生都可以自由申请硕士免试入学。
(作者系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中国科学报》记者陈彬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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